河北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重点包括九方面
从省环保厅获悉,为落实环保部《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日前我省成立了由98人组成的行动组,从11月25日开始至2014年4月30日,不定时对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重点包括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排放环境监管、区域性重点环境问题整治等九个方面。 在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排放环境监管方面,主要检查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使用燃煤锅炉单位环境监管,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和数据使用等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方面,重点检查预案中是否列出停产限产工业企业、燃煤污染源、扬尘污染源、移动污染源等减排清单。 区域性重点环境问题整治上,重点检查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小染料、小炼焦、小炼硫、小炼砷、小炼铅锌、小炼油、小火电、小玻璃、小水泥、小钢铁等非法企业情况。 国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上,重点检查国控重点源落实责任制、日常监管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等情况。 钢铁、焦化行业企业治理整顿上,重点检查企业整改方案制定和备案工作,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是否按期完成整改。 此外,还将检查各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各市义务监督员制度落实,特别是与网格化监管体系相衔接的情况。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是否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重点案件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核查2013年环保部通报的涉及我省有关大气污染的案件,环保部挂牌督办的案件,省政府通报的4起案件,省环保厅和监察厅联合挂牌督办的8起案件,省环保厅“三查”行动公布的21起挂牌督办、22个限期整改、11起行政处罚案件,以及2013年下发的督察通知、督办函等66起违法案件是否落实整改措施。各市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情况,检查是否公开了行政处罚、排污收费、环境应急响应、环境信访事项查处等信息。 行动共分4个组进行督查,检查方法将采取明查与暗查、夜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暗查、夜查主要检查大气排放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严肃查处企业冒黑烟、偷排偷放、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等超标排放行为,检查白天不生产夜间偷生产企业。将采取建议挂牌督办、约谈地方政府、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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