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污染天气下 主街道每天机扫至少两次
为切实做好空气重污染情况下污染控制工作,张家口市城管执法局近日出台《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预案》规定,发生重度污染天气事件时,对没有采取抑尘措施的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中心城区严禁垃圾焚烧;禁止从事露天烧烤;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尘作业时间、频次,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每日不少于2次,除0℃以下低温天气外,每日洒水2次以上,确保城市主干线整洁不起尘。发生严重污染天气事件时,在应对严重污染天气事件的措施基础上,除0℃以下低温天气外,城市主干线每日洒水3次以上。发生极重污染天气事件时,在应对严重污染天气事件的措施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2次;除0℃以下低温天气,全市各类广场、空地及各单位门前区域等,实行彻底清扫冲洗。 |
关键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