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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军训离奇死亡 警方三月未立案自称“无能”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11 09:4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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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方:排除故意直接伤害

  董帅死亡前的“短暂失踪”和“丢钱风波”仍是董家人心中难解之谜。

  不过董帅的班主任张岩明向早报记者否认丢钱事件引起了争执。“没听说他们宿舍起过争执,也没听说这事跟董帅有关。”

  张称,她是在丢钱的第二天得知这件事情,“有几个同学跟我报告这个事情,说找钱。但丢钱的同学都不确定钱是丢在宿舍还是丢哪里了。”

  张岩明称,9日那天看到董帅时他流鼻血了,“就问他要不要去医院,他说不去,后来看他不太对,就打电话给家长,让家长接回去。”

  尽管警方坚称事件未有结论,但学校却已向师生及家长发出通报。

  在这份名为“蠡县大百尺中学一学生死亡情况的通报”的开头写道,“公安机关迅速介入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正文提到,“经检验,死者左颞部头皮轻微表皮剥脱,左腰背部可见一处表皮剥脱(鉴定系没有衣着时形成,且与头皮伤不是同时形成的)……

  “根据死者头皮伤极轻微,受伤程度由外向内体现出由轻到重,以及儿童颞部颅骨很薄的特点,分析为接触面积较大较光滑的平面物体如地面、墙壁等,排除锤子、棍棒等工具直接形成,基本排除故意直接伤害。外力来源倾向于碰撞和摔倒。”

  张岩明暗示,通报来自“抬头那个单位”。早报记者多次致电大百尺中学校长陈贵德求证通报来源,未获回应。

  蠡县公安局长杨志辉称该通报“是县里让弄的”。不过记者致电蠡县宣传部新闻科的周姓科长,对方却否认见过并发出过通报,“事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结论,基本排除故意伤害?没有见过这样的说法。”

  蠡县官方欲民事补偿

  “既不决定立案,也不下达不立案通知”让董建超很沮丧。这意味着他既无法就“不立案”提起“行政复议”,也无法向检察机关“申诉”,寻求下一步的救济途径。

  与此同时,在刑事程序未完(不管是立案还是不立案)之前,董建超的民事程序也无法启动。

  “按法律规定,先刑事后民事,但现在具体的肇事方没有确定,赔偿主体也不能确定,民事程序也不能进行。”张志杰解释说。

  不过让董家意外的是,在刑事案件没有结果之前,当地政府已经组织了几次民事补偿的商谈。

  由蠡县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当地政府成立了“解决大百尺中学学生董某非正常死亡案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当地宣传部、政法委、信访局、公安局、教育局、郭丹镇、百尺镇等。

  “第一次谈叫民事赔偿,后来改称民事补偿。”张志杰解释称,尽管一字之差,但意义完全不同,“民事赔偿必须有赔偿主体,且主体有过错。但事件目前还没有判定肇事方,所以不能叫赔偿。”

  “而民事补偿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人。”张志杰说,第一次谈是在事件发生后,由乡镇、村委会有关人员参加谈,大概持续了七八天,就是询问家属能不能先期赔偿。

  在11月初,由县政法委、公安局、刑警队、教育局、司法局以及政府聘请的律师在场再次商谈了一次。

  不过补偿的方案至今未有结果。

  “董建超最近给我发了一条短信,说村里的人到他家去了,说你要不告就好谈赔偿,如果告那么就不再谈赔偿了。”张志杰说。

  董建超告诉早报记者,他咨询过有关法医,确信根据孩子目前的伤,受位置限制“自己很难造成”。

  现在,他已向蠡县警方申请法医“补充鉴定”,并就法医意见中“钝性外力作用”和“硬膜外血肿死亡”是否死者自身原因造成,向专案协调组申请专家论证,但未获回复。

关键词:离奇死亡,军训,警方,自称,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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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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