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 河北餐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备案管理
从12月1日起,河北省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必须向所在地县级卫生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活动。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截至11月30日,已有278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进行了备案,备案率达到42.6%。 为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力度,今年9至11月,卫生监督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此次行动对全省65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检查覆盖率100%;抽检消毒餐饮具3501套,合格3203套,合格率91.5 %。执法人员下达监督意见书869份;限期整改单位297家;向工商部门通报无工商营业执照单位189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单位254家,在媒体公告单位110家。 另据了解,按照12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此前已经从事餐饮具消毒服务活动的企业,应自《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补办备案手续。(记者王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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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餐具,集中消毒,备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