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四类保障房将并轨 分梯次进行租金补贴
近日,承德市出台《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规定》,将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四类住房实行并轨。并轨后,统一定义为保障性住房的四类房子在规划与建设、准入与退出、租赁与补贴、销售和上市等方面都有新规定。 根据实际,将配建的保障性住房60—90平方米的比例提高到30%。所有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扣除回迁房以外的住宅建筑面积配建5%的保障性住房,配建的房屋无偿归当地政府所有。明确已出售且办理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上的经济适用房允许上市交易。交易时,由申请人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房屋评估中介机构,对上市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计算上市交易收益,房屋上市交易实现的收益部分由申请人和同级人民政府按照4:6比例分配。房屋上市交易要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发生的税费由售房申请人全额缴纳。 并轨后,保障性住房实行租金和补贴分离,房屋租金一律按照市场租金收取,具体标准由物价部门确定。该市将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分梯次进行租金补贴,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暂定15平方米/人/月,家庭月保障面积最大为50平方米,单人户月保障面积为30平方米。(记者李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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