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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限购令不减公车难以服众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17 16:0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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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19时,天津市政府突然宣布了“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宣布自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也就是5个小时之后,这座城市的行政区域内将实行小客车限牌、限行措施。天津市政府表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急需车辆在总量中调剂。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新增车辆要参加摇号或竞价。(12月16日《中国青年报》)

  汽车数量快速增长,给环境保护与交通管理带来了挑战。不可否认,对汽车限牌限行,确实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但是政府夜晚宣布限购,零时开始执行,根本不征求民众意见,也不给民众设置哪怕是一天两天的缓冲期,让人遗憾。

  其一,按照有关规定,政府对事关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行政决策,要举行社会听证会,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方可作出最后决定。而天津市出台限购限行政策影响千万市民的利益,既不举行听证会,也未进行社会调查,仅凭一纸行政命令就仓促出台限购限行令,不仅天津市民以连夜抢购上牌应对,也让广大公众错愕不已。虽说听证多是按照官方的意思走程序,但是天津市连基本的听证程序都省略了,政府如此强硬出台限购令,不仅打了天津市民一个措手不及,也给其他城市树立了一个恶劣先例。

  其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主申请机动车登记,在提交相关证明、凭证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也就是说,汽车上牌是公民的权利,政府部门不能给公民上牌附加义务,收取费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也规定:“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单位不得对汽车消费者强制收取任何非经营服务性费用。”政府强硬限购,剥夺消费者买车、上牌的权利,与上述法律政策背道而驰。如果政府采取竞拍的方式限购,还涉嫌乱收费。

  其三,限购令尚停留在对车辆“围追堵截”的阶段,并没有有效疏导民众的刚性出行诉求。表面上看,政府从数量上控制了机动车数量的增长,但是这客观上会剥夺部分人改善出行质量、选择出行方式的权利,把本来应该进入寻常百姓家庭的交通工具变得富人化、精英化。

  换个角度看,公众为何热衷买车呢?我看除了他们的收入增加,消费层次提高以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机动车尽管带来交通拥堵、污染了环境,但它能给人带来生活便利。如果城市公共交通不能满足民众需求,如果广大市民认为“有车”比“无车”好处多,政府运用经济杠杆控制机动车市场需求,违背了市场规律,也未必管用。

  在我看来,要真正解决交通拥堵与环境污染难题,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在拥堵、污染的根源上做文章,让人体会到不买车的好处才是问题的关键。这一方面依赖于城市坚持营造公交优先的社会氛围,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与舒适度,降低公交票价,让民众切实感受到公交经济实惠、效率高的优点。另一方面,城市应该重视自行车族与步行者的权利。让人切实感受到不买车、不开车的乐趣。

  更重要的是,公车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数量庞大的公车比私家车更该限制,政府更应做出表率,减少公车,引导不买车的交通消费潮流。公车过多不仅影响环保,增加交通压力,而且造成腐败浪费,影响民众不买车的积极性。减少公车数量与使用频率,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从天津版限购令来看,天津市只是要求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急需车辆在总量中调剂。并没有谈到削减公务车的问题。此举不仅不能让人服气,也违背了中央最近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部级以下党政机关的公务车都要按要求取消,而天津市出台限购令并不减少公务车数量,显然难以服众。

关键词:限购,天津,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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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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