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伟主持省政府常务会 安排棚户区改造工作
12月17日上午,省长张庆伟主持召开了省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推进全省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棚户区改造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工作推进力度、政策支持力度逐年加大。我省是国家重要的煤炭、矿业、林业和粮食生产基地,由于历史原因,遗留了大量棚户区亟待改造。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不仅有利于多渠道解决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也利于有效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 会议强调,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县城扩容提质要求,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全面推进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业棚户区(危旧房)和国有垦区危房等各类棚户区改造,重点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独立工矿棚户区、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要强化资金支持,通过加大政府投入、投融资平台带动、优化金融环境、吸引民间资本、扩大债券融资、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办法,提高资金筹集能力。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需要,着眼群众未来生活需求,优化规划布局,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适度提高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规划建设水平。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市县政府要及时完善政策,确保土地供应,严格落实税费减免,完善安置补偿政策,做到规划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分配补偿到位。省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加强指导,形成棚户区改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会议还研究了《河北省湿地保护规定(草案)》、《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草案)》、《河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草案)》等事项。 |
关键词:张庆伟,棚户区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