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污染 廊坊市区不设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
近日从廊坊市安监局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廊坊市区将不设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以减少环境污染。 今年春节期间,廊坊市烟花爆竹的额定储备量为720吨,安次区、广阳区和开发区将不再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只在市郊设有几家固定销售门店。其余县(市)的临时销售点也会有所减少。 去年12月,廊坊市出台《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北至北环道,西至西环路(廊涿线)、光明西道、西昌路、S273(廊霸线),南至南环道,东至东环路(创业路)以内区域(含上述道路沿线外侧200米范围)及廊坊开发区辖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上述区域若空气质量允许,可以在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十五燃放烟花爆竹,除腊月三十、正月初一可以全天候燃放外,其他时间凌晨1时至6时不准燃放烟花爆竹,除春节期间外的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 (通讯员 张欢 记者 解丽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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