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私划车位 疯狂敛财谁来管
整顿之箭,为何难以射中靶心? 近来,细心的市民发现,在市区一些慢车道上,很多以前划过的停车位白线,已经被铲掉了。 据了解,去年8月,石家庄市对现有道路停车场设置地点、泊位数、停车场所有权性质(公共、自设)等内容向社会进行公示,首批公示了6万多个停车位。按照去年年初石家庄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市区道路停车管理实施意见》,将对全市所有的道路公共停车场,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统一经营,目前的城管收费人员将被收回经营权。石家庄的公示行为,正是为这一计划的实施做准备。 记者调查中发现,停车位的公示,并未厘清正规车位与私划车位的界限。目前,省会各区城管系统经营管理的道路公共停车场车位数,占不到全市所有停车位数量的1/10。2009年,本报一组题为《谁有权在商业门店前收停车费》的追踪报道刊发之后,商业门店前的停车场已经作为道路自设停车场,将管理权还给商家。这部分利用规划道路红线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设置的由沿街经营单位自行管理的停车场,在数量上占了大头儿。 但是,大多数商家对权利回归信息知之甚少,还有一些小商家,门前只有两三个车位,雇人收费的话,费时费力还不挣钱,因此很少有人想到从中获利,这给一些社会闲杂人员霸占车位资源提供了机会。而且,这些车位经过层层转包,“始作俑者”已经很难找到。加上违规收费的行为,难以形成证据,更为执法人员查处带来相当的难度。 1月28日,石家庄市交管、城管联合开展的违规停车场整治行动结束,这一为期13天的整治行动对市区非法停车场和不规范的停车泊位施划进行清理、整顿。不过,记者了解到,尽管一部分私划的停车标志标线被清除了,但是,作为数量居多的商家门前自主经营的道路自设停车场,由于权属关系复杂,难以实现彻查,整顿私划车位的箭矢,难以射中靶心。 公共资源,如何实现公众共享? “私划车位,让原本具有社会公共管理属性的停车管理,成为了一些不法群体敛财的工具。”省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崔巍认为,公共资源应当实现公众共享,斩断伸向社会停车场的黑手,不仅关乎社会大众的切身利益,更关乎这个社会机器的运转秩序。 2009年,省会商家对于各区公安分局治安服务处介入商家门店前停车场经营,甚至收取摊派费行为的共同抵制,引发了本报关于这一事件的连续报道。商家当时打出的“免费停车”的惠民承诺,迅速让舆论形成一边倒的态势,最终,这一冲突以商家的大获全胜告终。而如今商家的表现,不免让曾经关注那组报道的人心凉。作为当年事件的参与方,银座东购、建华百货等商家,早就不再提供免费车位了。 甚至,一些商家还突破道路红线,私自扩大停车场范围。近日,省会执法人员发现,北国东尚私自将广场南侧的区域划为己有,将停车场的面积扩大了一倍。而且,东尚在接到整改通知两天后,仍然没有整改。 “其实,商业门店前的停车场究竟应当由谁来经营,很难套用《物权法》来准确地界定,在国内各地至今没有统一的判断。”崔巍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应当履行当初的承诺,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只有商家的免费停车位多了,一些道路公共停车场的漫天涨价才会得到抑制,私划车位现象自然也会不禁而止。” “另外,应对私划车位、违规经营者严惩重罚。”采访中,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石家庄在择优引进有资质的企业对道路停车场进行统一经营时,应当向其提前收取高额的担保金,一旦出现私划车位、漫天要价的违规行为,一经举报核实,罚款可以从担保金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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