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路面凸出“坑爹”地钉 绊脚又“绊心”
扎了王女士的车胎 绊了李女士一大跟头 谁在路上留下了 这些“坑爹”的钉子? 相关部门说,很多是无主的 有读者说,这样的钉子太多了,来场专项治理吧 图一
图二
图三 走在大街小巷,大家不免有这样的尴尬遭遇,稍不留神,便被路面上凸出的地钉“咬”上一口,这些地钉原来是用于固定公共设施,可随着设施的迁移或拆除,这些地钉依旧残留在路面上。别看一根小小的钉子,却给人们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 记者目击:便道“长”出铁钉 近日,王女士开车到永华北大街华电校区南侧的银行办理业务,哪成想被银行门前便道上“长”出的几根铁钉爆了胎,“噗的一声,忽然方向盘不听使唤,车子歪到了一边,我心想坏了,压着东西了。”于是惊慌的王女士急忙抓住方向盘,松油门,踩下刹车。下车后,她发现原来是便道上一处凸出的铁钉划破了汽车的左前胎,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让维修厂人员过来换胎,“这几根小钉真要命,根本没想到便道上会嵌着钉子。这不光是要花钱买新胎的问题,关键是它太危险,幸亏爆胎的时候车速不快。”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出地点,只见该处便道上,呈圆形镶嵌着六根长约五厘米长的铁钉(见图一),不但此处,永华北大街沿线两侧,每隔数米便有一些铁质残留物。无独有偶,这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恒祥南大街与百花东路交叉口的西侧便道上,这些钉子足足有十余厘米长,而一旁便是盲道,路过的行人只好绕道走开(见图二)。 网友“大漠胡杨”通过本报官方微博也留言反映,李庄街北沿锦观城东门口,一段路面目前被碎石子覆盖、有残留井数个、残留铁地脚若干。在现场,记者看到该处残留井及附近餐馆的排气井多达九口,地上凸出多处铁质残留物(见图三)。 其实,这些“绊脚钉”还有许多分布在我市的大街小巷。有读者说,这样的钉子太多了,真该来场“专项治理”了。 市民直呼:绊脚又“绊心” “要拆就把它拆干净,为啥还要留一半?”采访中,大多数市民因为这些小铁钉感到“很受伤”。市民李女士有次边打电话边走在便道上,可没留意脚下,结果被地面上的钉子绊了一跤,“有时在地面上不容易看见这些钉子,万一腿脚不灵便的老人或者孩子们磕在这上面,后果不敢想。”李女士说,就算是没有清除或者以后还要继续施工的,施工方也应该有个提醒标志。田先生也呼吁,当初拆除这里的原有设施时,地钉就应该被拔出,无论是哪个部门干工程,都要有始有终,把活儿干彻底,莫要给人们留下安全隐患。 职能部门:产权单位负责管辖 那么这些绊脚物属归何方?到底有没有人来管?记者对多个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市政维护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来说,这些残留物应该所属其产权单位负责,但实际情况中仍存在着许多“无主”残留物,“有些因为年代较久、遗留等问题,无法确定其产权,这种情况下,如果在我们的管辖范围内或是可以拆卸的条件下,我们也会帮着解决,但是有些残留物我们也不能处理,比如老旧电线,要考虑到地下的线路问题,这时我们会向上级反映,可由相应部门来处理。”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因为原有固定物归属不同的产权单位或是产权不明晰,处理起来确实有一定难度,该工作人员说:“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没有管辖权,只能先联系具体的产权单位,协调他们清除。” 律师解析:造成人身损害或损失由所属者承担 为此,记者也咨询了相关法律方面。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高颖律师分析说,这种情况如果发生人身损害或是财产损失,所属产权单位应该承担责任,如果无法确定其所属者,相应的管理者也有一定责任。其中就赔偿方面来说,主要以人身损害统一赔偿标准进行,但应视对人身伤情、损失情况等而具体赔偿,“留在地面上的铁钉或者一些固定物已经产生了危害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所属者或是管理者应该对此承担相应责任。”(文/图 记者 贾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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