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 网友担忧“听起来很美”
长城网2月18日讯(吕晓红)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官网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除了定做、鲜活易腐等几种情况外,从3月15日开始,消费者对大部分网购商品有权“七天无理由退货”,使该项消费“后悔权”在法律和部门规章上都获得了支持。规定一出,立刻引起关注,很多经常网购的人们纷纷点赞,也有部分买家对这项规定能否真正落地表示担忧,希望不要让这一规定“听起来很美”。 网友“枫之恋”告诉记者,她曾在网上买过一条裤子,因为当时刚生完孩子体重还没降下来,当时选择的时候买了一个大号的,可是回来以后觉得还是瘦,她就与卖家商量想把裤子退了,并且当时购买的时候天猫还赠送了运费险,可是卖家说不是质量问题,死活不同意退货。这条“裤子”就一直被封存起来了。 新规出台后,网友“枫之恋”着实高兴了一阵子,可是过后,她细想,哪些商品不能退、“七日内”怎么算、运费谁来出?这些“模糊地带”只有进一步完善,才能让权利顺利落地。 与“枫之恋”一样担忧的还有网友“黑色柳丁蝴蝶”,她说,《办法》中规定,商家应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具体谁来监管呢?现实中一些线下实体店商品交易,都面临“七天无理由退货”难,更何况网店。 不过,更多人则表示,新规一出,以后网上购物就放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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