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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20日启动

http://www.hebei.com.cn 2014-02-20 09:1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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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昨(19)日召开的(邢台)市2014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部署大会上了解到,该活动自当天起正式启动。从今年起,该活动将每年持续开展,形成常态化机制。

  自2010年以来,我市先后开展了两期“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有效缓解了部分干部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已救助困难职工1600余人,发放救助金1100余万元。本次启动的是第三期活动。

  救助对象及捐款标准

  本次活动的救助期限为一年,即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救助对象为参加第三期“一日捐”活动捐款职工及其父母、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满18岁)。本期“一日捐”活动自即日始,集中捐款到今年3月15日结束。捐款标准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照国家劳动人事部门认定的月工资收入核算一日工资。各类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核算一日工资。困难企业职工最低捐款36元。捐款不设上限。

  救助内容及救助标准

  救助内容为,十五种重大疾病及其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和省总工会提供的两项保障救助。

  救助标准为,捐款职工及其家庭中未就业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活动期内,一经省二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患十五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的,即给予1万元救助。活动期内治疗阶段产生医疗费用后,可视其医疗情况追加救助金。追加救助金标准为,医疗费总额10万元—15万元的救助5000元,15万元—20万元的救助1万元,20万元—25万元的救助15000元,25万元—30万元的救助2万元。同时,捐款职工的父母在活动当期内,一经省二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患十五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的,即给予5000元一次性定额救助。

  另外,十五种重大疾病及其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在活动当期内,在省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个人自付医疗费达到4000元即给予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为,捐款职工及其父母、未就业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救助比例为个人自付医疗费4000元—1万元救助比例为25%,1万元—2万元救助比例为30%,2万元以上救助比例为35%,最高救助标准3万元。

  参加活动职工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的,根据损伤、损失情况给予定额救助,最低救助标准不低于3000元。导致重大后果的,可视其具体情况提高救助标准。(记者 杨永丽 通讯员 姚胜勇)

关键词:邢台,职工互助,一日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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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邢台日报
责任编辑:贺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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