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依托社区服务构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
石市出台《石家庄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013年5月,民政部决定将石家庄市纳入全国20个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试点地区之一。为加快建立未成年人新型社会保护体系,石市日前出台《石家庄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提出2020年底,建立健全一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构建一个以社区为基础,社区儿童服务中心为平台,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 救助困境未成年人 据了解,石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保护对象主要包括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家庭贫困、重病、监护缺失、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孤残儿童、困难留守儿童;失学、辍学未成年人。 《方案》提出,对困境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保护。实行弃婴、孤儿保护制度,将弃婴、孤儿及时送到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对流浪未成年人实行及时救助制度,组织和动员广大社区居民提供线索,劝导、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救助保护机构求助;实行流浪未成年人随访和定期回访制度,定期回访护送返乡的流浪未成年人,对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困境家庭进行帮扶,对确实无法寻找到其亲属的流浪未成年人,由户籍的流出地政府妥善安置,无户籍的由流入地政府妥善安置;实行残疾儿童、重病儿童、流浪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对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因突发意外事故或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陷入临时困难,且又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家庭,给予临时生活救助。 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 《方案》提出,建立孤儿就学制度,在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的适龄孤儿,可采取就近就便的方式就学;对重度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在社区康复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开展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教育服务;实行义务教育适龄未成年人辍学信息通报制度,所在学校要将未成年人的辍学信息及时通报家长或监护人,由学校和家长或监护人共同做好辍学人员的劝学、返学工作;完善困境家庭子女教育资助制度,对低保及低保边缘等困难家庭中小学生实施补助政策;落实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随迁入学制度,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实行就地就近“零障碍”入学,保障每一名未成年人都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有条件的救助保护机构可开办未成年人保护学校,来补充困境未成年人教育资源的不足。 严厉打击未成年人犯罪 对困境未成年人实施司法保护。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严厉打击操纵、胁迫、诱骗、唆使、利用残疾儿童或未成年人以乞讨、盗窃为手段的敛财和拐卖、猥亵、残害、体罚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解救未成年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对在打拐过程中被解救且查找不到父母或其监护人的婴幼儿和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抚育的未成年人,以及在救助保护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的流浪未成年人,公安机关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以方便其就学、就业等正常生活。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帮助轻微犯罪、有悔改之意的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方案》要求,对困境未成年人延伸救助,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及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救助帮扶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联合推进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建设,增加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的数量,拓展其服务的内容。依托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和基础良好的社区,发展民间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引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按照网格化、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各类保护对象进行摸底排查、评估介入和定期走访工作。根据未成年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报告,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法律服务、政策咨询提升、帮扶转介等有针对性的服务。(记者 任学光) |
关键词:石家庄|社区服务|未成年人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