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河北频道>>全景河北>>科教文卫

河北将建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 纳入病历考核标准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19 08:24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长城网3月18日讯(吕晓红)记者18日从河北省卫计委获悉,全省卫生计生机构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将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此外,在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参加人员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这是河北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要求。通知要求,河北省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要全面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成立控烟履约领导协调机制,明确控烟履约工作主管机构及其工作职责,制定创建《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及其评分标准,根据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控烟履约工作规划,完善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并将其纳入常规工作,不断加强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内涵建设。

  通知强调,各级各类卫生计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室内外场所吸烟,要明确有专兼职人员劝阻和制止他人在本机构内违规吸烟的行为;不得在机构内销售和提供烟草制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按规定张贴禁烟标识。

  通知指出,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将创建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工作纳入各单位制度建设,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岗位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为员工提供戒烟帮助。此外,河北省还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对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支持、指导控烟禁烟社会组织、民间团体、人士的活动,推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河北省卫计委规定,对创建无烟卫生计生机构置若罔闻、整改无起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于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当年各种评优评先资格,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未实现全面禁烟的单位,或在创建工作中措施不力的,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同时,河北省将开展省级督导、交叉督导、第三方暗访评估等,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予以通报。

关键词:河北,控烟,首诊,询问吸烟史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刘延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