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有望年内立法
3月31日,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河北省人民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于3月18日在省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力争年内完成重点立法项目20件;先行调研,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出立法项目30件。 按照《计划》,力争2014年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即正式项目)20件,包括需要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性法规修订草案8件,如制定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制定国土治理条例、修订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需要年内制定、修订的省政府规章12件,包括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规定、制定老年人优待办法、制定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口岸管理规定等。 先行调研,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出立法项目30件,其中需要进行立法调研,待条件成熟时适时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性法规修订草案建议18件,包括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民办教育条例、封山育林条例、电信条例、旅游条例等。需要进行立法调研,适时制定、修订的省政府规章12件,包括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规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办法等。 |
关键词:社会救助,立法,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