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与罚款“脱钩”当普及
今年以来,山东省和江西省南昌市的户籍管理部门决定,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与征收社会抚养费(相当于罚款)实行“脱钩”。(4月28日中国网) 长期以来,在计生一票否决的压力下,地方政府普遍实行新生儿落户与计划生育政策捆绑的“土政策”,超生而未缴纳罚款,就不能办理户口,落户成了计生工作的一个筹码。 由于未缴纳罚款,有不少孩子成了黑户。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全国无户籍人员大约1300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这其中大部分是超生而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口,因而未能进行户籍登记。这些黑户人口普遍面临着就学、就业、出远门、结婚生子等诸多不便,无法享受社会福利,生存困难。 楼继伟部长曾说,“如果一个政策出来,造成一些人间的悲喜剧,这个政策肯定是有缺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与“落户”挂钩,造成众多黑户,使他们无法融入社会,甚至出现16岁女孩因无户口无法参加中考,无奈之下喝农药自杀的惨剧,说明这个政策存在问题。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超生以及非婚生子女取得户口是理所应当的。 山东省将“落户”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脱钩后,短短2个月为新生儿办理出生登记30多万人,其中为1周岁以上出生人员办理出生登记高达12万余人。南昌实施新的户籍业务办理规范后,广州、南京、郑州、武汉等地家长,在当地邮局及广场门口自发举行“我要去南昌”的活动,给当地计生部门和公安局邮寄建言,希望借鉴落户与计生脱钩的新政。这反映出“脱钩”也是符合人民群众期盼和需求的。 诚然,“落户”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脱钩会导致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困难,有可能让超生有恃无恐。但正如李兰永所说,“父母超生违法,板子不应打在孩子身上”。落户与罚款脱钩是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的体现,有得于全面掌握人口数据,加强宏观管理,有利于保障超生以及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总体看是利大于弊。山东省和江西省南昌市户口与罚款“脱钩”的政策应当在全国普及,以解决千万家庭的实际困难。(巴山夜雨) |
关键词:户口,罚款,社会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