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良好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增速
环境保护是关系广大人民健康安全、关系国家长远发展的大事。保护环境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让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生态维护之间协调平衡。然而,近年来,大气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枯竭等等一系列环境问题时刻牵动着人们的神经,环境保护已经上升到了攸关民族兴衰的高度,绝不容忽视。 在201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提出了“十三五”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并部署了转变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打好三大战役、机制体制改革有待突破等“十三五”期间环保工作的六方面重点任务,将“十三五”开局之年的环保工作定位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打好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 可以说,经济新常态下环保工作面临新挑战,特别是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薄弱,环境容量有限,产业结构倚重倚能特征明显,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仍然很大;雾霾围城、自然资源枯竭、能源短缺等等一些环境问题存在治理难、见效慢、周期长、危害严重等局面。此外,当前舆论也将环境保护工作推到了风口浪尖。发展的压力,现实存在的问题还有群众的期待,环境保护工作到了必须要有所作为的时候了。 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给环境保护带来挑战的同时,也让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环境整治工作进入了全面治理、建立机制、长效发展的阶段。随着国家对环保投入的不断加大以及国民环保意识的觉醒,“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黄金发展期。因此,补齐环境保护工作短板,能够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增效提速。 如何在“十三五”规划落实落地期间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突破?除了唤醒群众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环境保护的合力,笔者认为,还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各级环保部门要全面提升工作能力,采取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决打好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环境执法等方面环境保护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继续推动机制体制创新,加快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设,让破坏环境的行为受到法律严惩;第三就是要压实加重地方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深化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这一认识,切实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落到实处,围绕落实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孔令晶) |
关键词:生态环境,攻坚战,十三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