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县城区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建筑工程预算
近日,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市县城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市县城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通过一年左右的专项整治,使全省市县城区扬尘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控制,道路及施工现场的环境与卫生面貌显著改观。 方案要求,着力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问题。主管部门凡发现不达标建设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绝不姑息迁就。加强“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工程和建筑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并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 道路扬尘方面,各市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对辖区内渣土车辆情况进行摸排,全面掌握渣土企业数量、规模、名称,掌握车辆服务工地、密闭装置和卫星定位系统安装情况,建立渣土运输企业、运输车管理档案,做到“一企一车一档”。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必须取得渣土运输经营许可,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密闭和定位装置,并纳入主管部门的监管系统。全面推行限时段、限路段运输管理,严禁运输过程中沿途遗撒和随意倾倒建筑渣土。 |
关键词: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县城区 |
责任编辑:逯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