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印发实施意见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河北省困境儿童成长环境将更为优化,安全将更有保障。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据了解,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针对困境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监护、生活、教育、医疗和安全保护等方面保障制度。其中,对父母双亡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父母双方重残或服刑、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重残或服刑、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重残或服刑、父母一方重残另一方服刑和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未成年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逐步为重残、重病、家庭监护缺失儿童以及父母重病家庭儿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儿童纳入供养范围;将困境儿童纳入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范围;对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方式妥善安置;对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
关键词: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