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革:构建合理分工融资担保体系
“当前,县域金融生态环境不佳,县域经济成为金融服务的高风险区,从而导致县域金融有效支持不足。”省民革提出,要加大县域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近年来,虽然全省县域贷款增量有所增加,但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仍然不到30%,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相对匮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省民革建议,要构建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互助性担保机构合理分工、相辅相成的融资担保体系,提高担保贷款在县域经济贷款中的比例。实施县域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省级财政风险补偿,有条件的地区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鼓励县域政府设立为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的担保、再担保机构,结合县域产业聚集(园)区建设,探讨、试点由产业聚集(园)区出面为县域企业提供担保融资。 |
关键词:县域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