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出现流感症状须及时报告
为了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石家庄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托幼机构发现学生有流感样症状时,依照有关规定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严禁出现断岗、脱岗、漏岗现象。发现疫情第一时间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要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的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咽痛、咳嗽、头痛、呕吐、腹泻等),要督促其及时就医。并依照有关规定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要加强对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管理,保持各场所通风与清洁卫生;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坚持采购索证和食品留样制度,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 |
关键词:流感,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