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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使景区门票不能“说涨就涨”

http://www.hebei.com.cn 2013-05-01 11:0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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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3日审议的旅游法草案,将焦点对准景区门票,强调景区门票价格不能说涨就涨,应严格规范程序。(4月24日《新京报》)

  针对景区门票不合理、随意涨价等旅游业乱象,旅游法的制定被提上了日程,从一审稿二审稿到这次审议的第三稿,旅游法草案越来越深入和细致,从立法的高度出发对旅游业提出规范要求。在公众最为关心的景区门票这块儿,此次草案提出“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并且举行听证会,“论证其必要性、合理性”。如果这些内容最终成为正式颁布的旅游法的一部分,那么对当前景区门票说涨就涨的乱象将有极大的遏制作用。

  当然,要让景区门票定价机制步入法治轨道,少不了相关配套细则,比如若还有景区每逢节假日说涨就涨,既不提前六个月通知,也没有进行听证,怎么办?对于这些可能继续存在的乱象,还需法规进一步明确处罚细则。而有关门票提价听证会的设置,是不是应该明确参会人员中普通民众的最小比例,以防止有些听证会被操纵,以听证知名,行涨价之实。

  旅游法为景区门票定价与提价等设置了法律规范,作为公众的我们,参与意识要跟上。听证会已不再是陌生事物,但每每爆出的“职业听证户”、不愿参加听证等负面消息,无疑让听证制度的效力大打折扣。公民认真负责地参加听证会也是让景区门票步入法治规范的重要动力,公民应该将参加听证会视为公共生活和公民责任的一部分。

  总而言之,规范景区门票,是要让其正视公益属性,顾及公众感受,敬畏法治精神。为实现这一目的,一方面是法规提出明确要求,划定可为不可为的边界;另一方面,则需要公众的理性参与,公众在场,合理地表达对景区门票的感受,才能使景区门票的定价与提价回归合理的范畴。

  文/寇宇龙

关键词:景区门票,涨价,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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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红网
责任编辑: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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