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房地产监管 严查24项商品房销售违规行为
昨日(5月21日),记者从市住房局获悉,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近2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活动,目前,全面检查工作已经开始。正在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在建在售项目以及房产经纪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擅自预(销)售行为、是否存在捂盘惜售等五大项共计24项违规行为。 据介绍,此次专项治理将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在建在售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做到“监管无缝隙,项目全覆盖”;对房产经纪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近期业务拓展较快,群众投诉较多的房产经纪机构要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提出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违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房产经纪机构,将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重点检查的24项内容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预售商品房,以认购(包括预订、登记、选号等)或办理VIP卡等各种形式,违规收取各类定金(订金)或预售款性质的“诚信金”、“意向金”等4项擅自预(销)售行为;没有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等3项捂盘惜售行为;采取虚假手段营造楼盘旺销的氛围、哄抬房价,或者纵容工作人员、雇佣他人炒作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等3项销售现场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等3项虚假宣传行为;订立合同前没有向购房人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格式条款等3项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行为;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等8项房产经纪机构违规行为。(记者 宋钧) |
关键词:房地产,经营,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