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河北频道>>渤海潮评

免罚老人戳中法治社会中的伦理困境

http://www.hebei.com.cn 2013-06-13 08:18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6月11日上午10点,湖南永州市江永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承包的杉树林里,有人正在盗伐树木。让办案民警震惊的是,违法嫌疑人竟是一名72岁的孤寡老人。从老人断断续续的讲述中得知,老人姓赵,老伴去世多年,家有一独子,丢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外出打工,少有回家。眼看端午将至,想着为孙子买些粽子尝尝,老人不惜铤而走险,盗伐林木。老人的遭遇得到了杉树林承包人的谅解,民警依法免除了对赵大爷的处罚,并拿出200元钱塞到赵大爷手里。(6月12日《潇湘晨报》)

  在端午节里,“老人为孩子买粽子”是个能够让人动情的“家庭剧”;在法治社会里,“老人盗伐林木”却是实实在在的“犯罪剧”。两者叠加起来,是当下我国社会中空巢老人为留守儿童买粽子而被迫去犯罪的“虐心剧”。我们一方面同情这位无奈之下去实施偷盗的老人,可另一方面,法理上讲法治社会之下毕竟容不得半点私情的掺杂,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最基本要求。

  当地警方与树林承包人却做出了让“虐心”变“温心”的举动:树林承包人原谅老人,民警免除处罚,还拿出200元钱帮助这位在生活中捉襟见肘的老人。这样的处理方式,因为富有人性化而得到了不少网友的称赞。在冰冷的法律制度面前,我们看到了制度对于弱势群体的眷顾,是难得的温情化处理方式。

  当然了,面对如此温情的处理方式,网上也有不少质疑者。他们认为,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是最基本的准则;法律看的是事实行为到底有没有发生,而不是触犯法律者的生活状态和犯罪目的;法律面前,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容得私情的参与……这自然是认真而严谨的法律精神。但是,在这件事情中,我们看到了树木承包人的谅解,看到民警的宽容,重要的是我们看到了人性的闪光,看到了皆大欢喜。

  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是社会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讲,这两个群体是当下社会转型的无辜受害者。他们之所以面临着没有钱买粽子的生活,是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因此,在法律层面之外,我们更应该关注相关社会问题的解决,以及类似社会群体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提高。只讲法律的冷漠,或拒绝人性的温度,都只会让这个社会更加没有信任感。

  法律和人情,看似是一对此消彼长、非此即彼的天生矛盾。我们当然有理由担心法律松口之后的溃堤效应。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在制度和伦理之间,有没有找到一个契合点———什么样的事不应有一毫米的误差,什么样的事需要引入“酌情”的部分?正如某位法学家所说,“当法律和伦理发生冲突时,在一定条件下,甚至可以阻却法律的适用,这绝非是因情废法,而是真正合乎理性的选择。”在笔者看来,当下社会在对待贪官、污染、食品安全等问题时,必须严之又严;但对于弱势群体,适当引入人情成分,则也是一种必要。

  古希腊法学家安提戈捏曾说“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尤其是在“泛法律主义”越来越流行的当下,温情化的处理让我们在处理社会问题时充满人性化。当下而言,法治作为世界发展的大趋势,不可违逆。法律同样不是松紧带,而是一条条准绳。但是,法律不是万能钥匙,如果法律不能展现出它的温情一面,就只能走进死胡同。严苛而拒绝人性化处理方式,从来都不是法律的目的和正解。(传涛)

关键词:盗伐树木,粽子,七旬老人,免罚,湖南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杨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