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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男子做着发财美梦 贩卖个人信息获利陷囹圄

http://www.hebei.com.cn 2013-06-15 09:0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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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在网上开调查公司很赚钱,两人就租办公室开起了调查公司,将手机、户籍、车辆等个人信息,出售给需要的客户,公安机关通过网络监测发现后二人落网。

  32岁的余某是福建人,长期在石家庄做小生意。2010年8月,余某听说在网上开调查公司很赚钱,于是就租了一间办公室、买了两台电脑,开起了属于自己的调查公司。在一个酒场上,余某认识了女子钱某,1983年出生的钱某是元氏县人,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余某遂邀请钱某加入。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0年8月至2011年11月期间,二人通过在网上购买、找朋友打听、上门查找等方式获取有关个人信息之后,再出售给需要的客户。一年多的时间,共出售个人信息三十余次,获利近一万五千元。

  就在二人正做着发财美梦的同时,公安机关通过网络监测,发现余某和钱某的电脑QQ聊天记录上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后,迅速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控制了二人的电脑、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设备。通过对有关存储设备的检测,将二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证据全面固定。之后,二人被批捕。

  昨日,记者在桥东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目前,案件已由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向桥东区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主办此案的检察官张润梅提醒:在商场、宾馆等场所消费时最好不要留下个人信息,如果确有需要留下个人资料,要与对方约定保密责任。一旦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且造成不良后果时,注意及时搜集证据,为维权做好准备。(记者李洁夫实习生吴捷雅)

关键词:个人信息,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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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孙晓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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