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 盘点外国如何解决"空巢"问题
常回家看看入法 常回家看看入法,盘点外国如何解决"空巢"问题。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由民政部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拟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被网民称作“常回家看看入法”,并引起了广泛的争论,本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北京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张荆教授。 记者:“常回家看看”入法,意味着子女不“常回家看看”,老人可以起诉孩子,您认为有这个必要吗? 张荆:“常回家看看”更多的是一个“精神慰藉”的问题,实际上,在我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中规定有“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常回家看看”是作为“精神慰藉”法律细化,还是作为原有的“精神慰藉”条款的解释还有待于进一步商榷。不过,全国1.67亿老人中一半过着“空巢”生活的社会现实应当引起立法者和社会的普遍关注必须。 记者: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应当属于情感问题,或道德问题,将其立法,是否有明显的立法错位,或者说是司法无端侵入道德领域呢? 张荆:道德和法律都属“规范文化”,两者的区别在于道德是一种“内省”的规范文化,它是通过社会舆论、群体信念、社会习惯等来维系的,法律则是一种通过国家强制力来维系的规范文化。在社会舆论充斥着“拜金主义”和“长幼无序”,以及传统的“村落舆论”、“筒子楼舆论”逐渐被“老死不相往来”单元房文化所削减的状态下,用法律的形式强调“常回家看看”也未尝不可,因为法律的本质是弘扬一种社会价值,在道德伦理弱化或混乱的状态下,法律具有弘扬社会主流价值的作用。 记者:“常回家看看”入法是否符合国际的立法趋势呢? 张荆:“常回家看看”实际上属于社会法领域的“入法”问题。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的司法改革出响了两种趋势,一种倾向是非犯罪化、非程序化和非设施化”,就是说对于轻微犯罪者的非犯罪化处理,以减少“标签化”带来的负面影响;能不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就尽量不进入,以降低漫长的司法程序带来的人力、物力和精神上的巨大耗损;能不进监狱的就尽量不让其进监狱,以减少监狱的“传习”和“牢头狱霸”的负面影响,降低重犯率。不过,这种倾向主要是在刑事司法方面。 另一种倾向是在行政法、社会法等领域,将一些道德问题列入法规,比如,2000年日本在原有《国家公务员法》的基础上,又制定和颁布《国家公务员伦理法》,将公务员伦理入法。 前几年,我去英国旅游,住在一位朋友家,他们告诉我,前两天,隔壁住的泰国夫妇被警察叫去“训诫”,原因是他们把上小学的孩子放学后接回家锁上门,自己去娱乐或去打工,违反了英国保护儿童的相关法律,这实际上也是法律对家庭伦理的介入。因此,作为社会法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入法并不违背国际的立法趋势。 记者:“常回家看看”以及“空巢”问题似乎有着更深刻的社会原因,并不是简单的立法所能解决的。 张荆:我同意您的观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进入了急剧社会变迁的时期,其中,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是急剧社会变迁的重要内容之一,据2009年统计,全国流动人口高达2.11亿人,如此大规模的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从一个城市流动到另一个城市应当说是“史无前例”的,它至少带来了两个方面的社会问题。一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大量出现,2009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达5800万人,与留守儿童问题相伴随的还有流浪儿童的大量产生,民政部每年救济流浪儿童51万人,推算全国有100万~150万的流浪儿童。这些孩子的社会化过程受阻,我们的社会可能会为此付出代价。二是“空巢”问题。青壮年跨区域工作,把老人留在了家中。 记者:西方国家是如何解决“空巢”问题的呢? 张荆:日本的老年家庭问题,或“空巢”问题是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经济腾飞时凸显的,日本是一个较典型的“男子中心主义”社会,妇女一直是赡养照顾老人的重要力量,但是在工业化和都市化的迅猛冲击下,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妇女走出了家门,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使家庭的护理、赡养功能弱化。我们注意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来日本制定的《老年人福祉法》、《老年人保健法》、《高龄社会对策基本法》等,更多地强调国家、地方政府和相关社会组织的养老责任,很少见到家庭养老的内容。近年来,由于社会养老成本过高,以及难于解决精神慰藉问题,政府开始强调家庭养老的价值,并对家庭养老给予政府补贴。 中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强调“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第十条),但在社会急剧变迁的状态下,在提倡家庭养老的同时,我们必须大力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事业,以弥补社会结构变化所到来的家庭养老功能失灵的问题。 记者:急剧社会变迁还对家庭养老和孝道观念带来哪些影响呢? 张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之前,房产是国有的,家庭的财产分割问题并不突出,1991年开始的住房改革,以及近年来房产价格飞速攀升,使家庭财产的分割矛盾日益突出。中国新闻网刊登的78岁的刑老人因房产分割不均,4子女反目为仇,她在福利院两次中风,两个儿子不来看望,甚至连父亲的葬礼都不参加的个案,这种不去看老人,冷落老人是一种“家庭冷暴力”,目前,家庭房产的分割问题已成为一些子女不常回家看看的原因之一。近年来,找我咨询这方面的问题的人也很多。积极宣传《继承法》,通过基层组织、律师、村落街道有威望人士的积极咨询和介入,缓解家庭财产分割中的矛盾,反对针对老人的家庭冷暴力。同时,通过立法的形式强调孝道的基本社会价值。 记者:不少网友认为“常回家看看”入法不具有可操作性,一年中看多少次老人为“经常”,打电话算不算“问候”? 张荆:它的可操作性在于老人起诉则追究,不起诉则不追究。的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违法的处罚上可操作性差,建议加入相关的处罚细则,我想再一次强调为“常回家看看”的立法意义不在于处罚,而在于强调孝道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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