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关怀”岂能“因人而异”
日前,因为天气炎热,武汉部分公务员工作时间调整至6小时,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公务员的工作时间减少了,而同样在政府机关大楼内工作的保洁、保安等人员,工作时间并未改变,依旧为8小时,而且,“早退会被扣钱”。(据7月14日《新华每日电讯》) 武汉市因“高温”而缩短上班时间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暂且不说,单就“高温关怀”搞“因人而异”就很难令公众接受。说到底,这种做法不仅有身份歧视之嫌,更是赤裸裸的脱离群众之举。 同处盛夏,同是酷暑,公职人员怕热,难道保安、保洁员就不怕热吗?更何况,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与坐办公室的公务员相比,那些保安、保洁员反倒要时常暴露在阳光之下。如果说公务员需要“高温关怀”,那些保安和保洁员就更需要“高温关怀”,有时甚至需要“加倍呵护”。如今,这些人不但没有享受到关怀和照顾,反而还要“低人一等”,这种人为制造不平等,人为制造差距的做法,怎能不招致公众的质疑和批评? 如果说由于编制的制约,保洁员、保安在工资、住房等福利方面与公务员们无法“平起平坐”还有情可原的话,那么在享受“高温关怀”方面就不应该按身份“量身定制”。习近平同志曾说:“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高温关怀”因人而异的做法,却反其道而行之,它让公务员舒服了,却置群众感觉于不顾,这样怎么能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拥戴? 让干部更舒服,还是让群众更舒服?这是一个感情问题,更是一个原则问题。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机关,理应把人民群众放到更高位置,而不应当先考虑自己是不是舒服。实践证明,干部过于追求享乐,势必就会离群众越来越远。脱离群众树断根,这一点大家都心知肚明。具体到武汉这件事来说,即使非要因高温而缩短工作时间,也应当一视同仁,不但将这份关怀送给公务员,而且要送给保洁员、保安员,还应当举一反三、推而广之,让更多的群体享受到“高温关怀”。比如,对于没有空调、缺少各种降温措施的体力劳动者,政府就要出台相应规定、措施加以照顾,切实保障劳动者的“避暑权”、休息权。 干部舒服不舒服没那么要紧,重要的是百姓更舒适更舒心,这样才符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符合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愿各地都能由此得到警示,多一些民生情怀,少一些个人享受;多一些艰苦朴素,少一些奢靡之风,从而以实际行动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欢迎。(李红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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