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社保换工资”该谁反思
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日前发布《〈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研究报告》,报告透露,一些低收入群体不愿因参加社保降低收入,宁愿主动不参保,让单位将这部分费用转化为工资发给自己。(16日《京华时报》) 现实中,确有不少劳动者想放弃社保换工资,不少用人单位在招人时,往往也会遇到“我不要社保,能否多拿点钱”、“能否把单位缴社保的钱补贴给我”的求职者。事实上,参加社保既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双方的义务,这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员工个人或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的,更不可能将单位缴纳的那部分钱补贴给个人。即使双方约定“自愿放弃社保”,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者为何想放弃社保换工资?表面看他们“目光短浅”——“现在身强体壮,养老来日方长,如果要买社保,除了单位缴的那一部分,自己还得掏一部分钱,每个月能到手的钱就变少了”,但如果仅仅将原因归结为短视,显然是不公允的。 更深层原因恐怕在于,一方面,一些劳动者收入低,不愿或难以承担费率较高的社保。去年有统计报告称,中国的社保费率已超过40%,居世界第13位,超过统计中另外160个国家和地区。在费率偏高、缴费基数核定不尽合理等因素作用下,职工和企业的负担很重,一些低收入者缴费后工资所剩无几,影响了正常生活。尽管他们明白社保是以后生活的有效保障,也是意外事故的有效保障,尽管他们也想看得长远一些,但面对社保个人缴费比例过高、一年大抵要缴1万多的现实,他们只能忍痛割爱。 另一方面,一些劳动者对社保的未来无足够信心。一些劳动者属于流动劳动力,即使现在买了社保,以后出省就很难转移,即使退保,也只能拿回自己交的那部分,企业缴的大头拿不走,觉得与其“白交钱”,还不如从老板那里拿现钱实惠。另一些劳动者,因看到了社保资金还存在缺口严重、因缺乏监管导致社保基金有被肆意挪用侵吞等现状,担心社保是无法兑现的承诺,“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只有钱在自己手里最踏实”。 故而,面对劳动者“放弃社保换工资”的思潮,社保政策的相关设计者更应反思,反思如何降低低收入群体、小微企业的缴费率,让他们不再因收入降低、负担增加而拒绝参保;反思如何解决社保政策的公平性问题,以及如何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转、稳定增值……-何勇海 |
关键词:低收入群体,社保,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