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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文明办向市民倡议拒绝高空抛物 提高素养

http://www.hebei.com.cn 2013-07-26 07:2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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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24日,本报连续关注了城市“高空抛物”现象。就此,南昌等地已出台相应的处罚条例,但因取证难收效甚微。石家庄市城管委则表示,石家庄市尚无相关法规。对于“高空抛物”,不少律师、专家表示最根本的根治方法还是加大宣传,让公民提高自觉性。本报的连续报道也引起了省会文明办的关注,省会文明办通过本报向石市市民发出倡议,希望市民提高自觉性,提高自身文明素养,拒绝“高空抛物”。

  担心邻里关系成“高空抛物”维权瓶颈

  本报连续对“高空抛物”进行报道后,几十名读者打来电话,根据反馈电话显示,“高空抛物”绝大多数发生在居民区。记者从多名律师处了解到,他们都曾接到过关于小区里“高空抛物”伤人的案子,但绝大多数案子都是不了了之。

  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彦卫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受害人可以直接以加害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如果不能确定加害人,可以整栋楼的住户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全体住户承担赔偿责任。

  郭彦卫说,很多时候“高空抛物”的案子都无法找到肇事者,只能起诉整栋楼居民。他称,原告在起诉整栋楼的住户时,需要填写被告信息,如果公安机关和物业不配合,原告在搜集被告信息时会面临一定的困难。但很多人不愿意提起诉讼,是因为不想破坏邻里关系。

  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霍继强也称,据他了解,高空抛物的现象经常发生,但很少有受害者进行法律维权,尤其是通过诉讼来维权的就更少了,主要的瓶颈是受害人内心面临着很多顾忌。据他的了解,鲜有受害者诉诸法律的原因大致有三点:一是受害人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二是受害人认为高空抛物给其带来的损失不是很大,通过诉讼维权费用太高且费时费力;三是很多人担心维权会影响邻里关系,所以如果损失不大的话,受害人只能选择“独吞苦果”。

  石市尚无针对“高空抛物”的处罚措施

  据悉,早在几年前《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便规定,“乱倒生活废弃物的,从高空、建(构)筑物向外掷物、泼水的,随意抛弃死禽畜的,按每次(头)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高空掷物造成人身伤害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今年3月1日,南昌市开始施行的《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对从建筑物往外抛掷废弃物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掷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昨(25)日,记者联系到石家庄市城管委,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尚无针对“高空抛物”的处罚内容。

  那么南昌、广州等这些已经有了针对“高空抛物”处罚条例的城市效果如何呢?昨日,记者联系了记者联系了南昌市城管委,市政执法处的一位方姓工作人员表示,虽然该条例已经将高空抛垃圾的行为由自觉抵制的范畴纳入法律监管的范畴,且实施前后都向市民做了充分的宣传,实施条例后也因高空扔垃圾处罚过几位市民,可效果还是不太乐观,收效甚微。他坦言,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取证难。“由于高空抛垃圾的行为是不可预测的,所以很难及时发现并制止这种行为,从而准确确定高空抛物的实施者。”

  同样,在广州关于“高空抛物”的处罚也成了一纸空文,没有任何效果,该市城管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主要的难题也是取证难,并诉苦“高空抛物是看不见的,调查取证难于上青天。”

  杜绝高空垃圾还是以宣传为主

  石家庄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刘明称,高空抛垃圾的确是全国范围的一个“顽疾”,让很多物业感到头疼,因为很难找到责任人所以很难根治。现在石市尚还没有物业的相关法规对此作以规定。小区物业没有执法权,除了加大小区卫生的清洁力度以及对业主进行劝说,别无他法。

  刘明回忆,2006年上海一所居民区为了“整治”小区高空抛垃圾的行为,小区业主委员会专门拿出几十万在小区安装了数十个摄像头全天监控,虽然摄像头起了很大威慑力,小区里发生高空抛物的现象减少了,但成本太大,不太容易实施。刘明建议,物业还是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业主认识到这一行为是一把害人害己的“双刃剑”:不仅可能造成他人的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自己扔垃圾还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此外,小区物业可以加强巡逻,尽可能的完善监控等必要措施,遇到高空抛垃圾的行为要及时阻止并耐心讲道理。

  郭彦卫也称,高空抛物容易造成生命和财产的伤害,已经远远超出文明行为的范畴,因此最急迫的是要加强立法,在法律源头对此类现象实行“零容忍”的基础上,加上宣传力度,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提高公民的自觉性,从自身开始,杜绝高空抛垃圾的行为。

  南昌市城管委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来看还是应各方应加大对市民的宣传,提高抵制乱扔垃圾的自觉性。

  昨日,石家庄市城管委也表示,今后将加大杜绝“高空抛物”的宣传力度。

  省会文明办发出倡议拒绝“高空抛物”

  目前,石家庄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高空抛物”不仅影响环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也关乎着一座城市的文明。本报对于“高空抛物”的连续报道引起了省会文明办的关注,该办通过本报向石市市民倡议希望市民提高自觉性,提高自身文明素养,拒绝“高空抛物”。
省会文明办副主任林春山表示,高空抛垃圾不仅破坏环境、影响卫生,还危害了他人安全。市民应提高自觉性,提高自身文明素养,杜绝此现象的再次发生。各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应加强管理,对居民进行引导教育和监督,加大惩处力度,是广大市民生活得更安全、更卫生。(记者 任利 实习生 李茜)

关键词:市民,抛物,文明,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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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赵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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