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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恐吓市长获刑三年 出狱后设局骗货变卖两万元

http://www.hebei.com.cn 2013-07-27 07:2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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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邢台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通过半年缜密侦查及布控,终于侦破一起利用虚假汇款凭证骗取货物案件。嫌疑人高某设置骗局,让受害人冯某深陷其中,自始至终都不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待高某被抓后,让民警更为惊讶的是,高某曾经因给某市市长写恐吓信索要200万元而获刑三年。

  跟市长要“保护费”

  “80后”高某是邢台广宗人,由于没有正式工作,总是跟伙计们干点零活,平时也游手好闲,赚的钱根本不够自己的奢侈消费。2008年6月,他觉得赚钱太慢,不如骗钱来得快。随后伙同牛某作出一个大胆的决定,准备恐吓政府来骗取钱财。

  两人于是给某市市长写了一封信,在信中扬言让政府给他们200万人民币“保护费”,否则就在政府机关和学校投放炸弹。此恐吓信引起了该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借支付200万“保护费”时将前来取钱的高某跟牛某抓获。两人被抓后供述自己根本就没有炸弹,写那封信纯粹是为了骗政府钱。两人因此恐吓信而获刑三年。

  设骗局骗取个人货物

  2011年,高某刑满释放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总是靠打点零工来填饱肚子。好吃懒做的高某实在过不惯穷日子,便想为何不骗取他人货物,将货物变卖以后供自己挥霍呢!想法一定,高某便买了一张没有身份登记的电话卡,并私刻了建设银行的业务专用章,并从建设银行拿了多张汇款凭证。

  一切准备好后,高某便于2012年10月25日在互联网上找到山东省阳谷县某电线电缆厂业务经理冯某电话。高某称自己叫王某,想要买电缆,并跟冯某经历了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决定购买价值28070元的电缆,高某然后根据冯某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利用事先准备好的建行汇款凭证和银行的业务专用章伪造出一张虚假的给冯某汇款28070元银行汇款凭证。并将该虚假的银行汇款凭证通过传真的方式给冯某,催促冯某发货,由于跨行汇款是在24小时之内到账。冯某未能发现该汇款凭证做假,误以为高某已经给自己打来货款,便把价值28070元的电缆通过物流发给高某。至于收货地址,高某告诉冯某让货车司机到邢台给他电话联系,他去接货,而没有说具体的收货地点。两天后高某收到货物便立即把电话卡扔掉,随后便以20000元的价格将电缆变卖。

  冯某没有收到货款,再联系高某时电话已经无法接通。冯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冯某提供给邢台市开发区警方的信息仅为高某的电话、假的汇款单、笼统的收货地址和虚假的姓名。

  警方接报后,办案民警经过半年多的摸排终于确定了高某的真实身份,最后于2013年7月23日在广宗县一邮政储蓄银行中将高某抓获。

  高某到案后不承认其伪造假的银行汇款凭证骗取电缆的犯罪事实,但是在大量的证据下,高某很快承认了其诈骗的犯罪事实。后来民警发现高某还有犯罪前科,曾经竟然在2008年的时候给某市市长写恐吓信索要200万元钱。

  目前,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记者 张会武 通讯员 张芳国 靳超)

关键词:恐吓,汇款,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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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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