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男子持刀抢13元和价值30余元手机 获刑4年
小伙外出打工,求职未果,竟揣着刀索上街抢劫。 李壮(化名)今年25岁,初中文化,来到石家庄想打工,由于没有一技之长,一直没找到工作,钱也快花完了,就用身上最后一点钱买了一把小刀和一根绳索。今年1月的一天凌晨,李壮拿着小刀和绳索来到了石家庄某街,拦住了骑自行车经过此处的秦女士,抢走13元现金和一部诺基亚手机(价值300余元)。 一个月后,李壮携带绳索和小刀来到这条街道,准备再次实施抢劫,恰好被途经此地的秦女士发现,被秦女士和朋友当场控制,扭送至公安机关。 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7月5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壮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记者蔡艳荣通讯员李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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