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治理违规公务(警务)用车问题
从省法院获悉,全省法院启动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以此切实纠正司法不正之风,促进法院干警公正廉洁司法。 这次专项治理活动将持续到11月底。按照省法院的部署,全省各级法院将围绕清理排查出的问题加强整改,并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超编制、超标准配置的车辆,交由有关部门收缴、拍卖,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调剂使用;对套用、伪造、变造的车辆牌证,交由有关部门统一销毁;对牌证不全的车辆,停驶补办相关手续,不能办理的,交由省法院装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对擅自喷涂警车制式外观或者安装警灯、警报器的,恢复原车外观,拆除并收缴警灯、警报器;对借予外单位和个人使用的车辆和挪用、出借的车辆牌证应当限期追回;对非指定驾驶人员驾驶公务(警务)用车的,责令纠正;对具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等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
关键词:法院,公务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