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视频才有真相的逻辑尴尬了谁?
18日,有网民在微博上发帖称海原县交警打人,海原县公安局回应称“无中生有”。21日,有网友发出一段视频清楚显示,执勤人员打得苏先生连连倒退,而且还污言秽语“催促”苏先生报警,现场还有不少司机和牧羊人围观。警方随后做出了辞退协警的回应。(8月24日《羊城晚报》) 假如当时没有拍下视频,事情又会是什么结果?是不是司机就只能自认倒霉,打了也白打?甚至,会不会还被倒打一耙、戴上一顶“造谣”的大帽子,为维权付出沉重的代价?从常理推断,一切皆有可能。幸亏有人录下了现场视频,幸亏有人将视频发到了网上。有图有真相,有视频当然更有真相,让相关部门“无中生有”的说法不攻自破,沦为笑料。 视频和摄像头成了检验事实的惟一标准,类似的例子这年头委实不少。此前有媒体报道,大巴司机殷红彬驾车时发现一位摔倒老人后对其进行帮扶,老人也感谢他做了好事。就在殷红彬驾车离开后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大巴撞倒一名老人后逃逸,而老人也坚称被大巴撞伤。最后大巴监控系统所拍摄录像证明殷红彬确系助人为乐。也怪不得现在很多司机都安装了“行车记录仪”,以备不时之需。相对于这种个体的不诚信,政府部门和公权力“不见视频不认错”的态度,造成的危害更大。这不仅伤害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严重损害了自身的公信力。 有视频才有真相,谁该尴尬?表面上看是草率回应、文过饰非的“相关部门”,实际上最尴尬的还是我们这些只有靠视频才能自证清白的普通百姓。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摄像头是越来越多了,除了公家安装的摄像头,手机等很多电子产品也都配备了摄像头,可以很方便地拍摄视频。无处不在的摄像头不仅照出了一些事实的真相,也照出了某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诚信。可是,摄像头再多、拍摄视频再方便,老百姓也很难找到真正的安全感。只有全社会都讲诚信、公权力不耍赖皮,老百姓才可能心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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