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低保标准五年实现翻番 救助制度完善
2008年以来的5年间,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能力不断增强、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在9月24日的会议上,省民政厅厅长古怀璞作了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 据介绍,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88.8万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77.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11.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比2008年增加了40.2万人。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率分别为3.2%和4.2%。全省平均保障标准,城镇达到了357元/月,农村达到了2084元/年,分别比2008年提高了125元和1108元。 我省不断加大投入,创新体制,规范管理,妥善解决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目前,我省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3.5万人,其中集中供养9万人,分散供养14.5万人,集中供养人数比2008年增加4.6万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3569元和2555元,分别比2008年提高1496元和1280元。全省县建县管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达到683所,全省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床位总数达到12.7万张,集中供养能力达到53.8%。 |
关键词:农村低保,翻番,标准,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