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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谣”刻不容缓

http://www.hebei.com.cn 2013-10-03 12:0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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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界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标准,列举了从重、加重处罚的情形,该《解释》于9月29日起实施。(人民网9月30日)

  据最高人民法院介绍,到今年9月为止,全国各地向航空公司或者是往机场打电话,散布或者传播恐怖信息的案件有80多起。今年5月15日至18日短短4天时间里,全国就连续发生6起编造虚假爆炸信息威胁民航安全的事件,造成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共22架次航班返航、备降或延迟起飞。“自来水里的避孕药”“舟山人头发里汞超标”“南京猪肉含铅超标”“惠州猪肝铜超标”,这些耸人听闻的虚假信息编造者、师从薛蛮子、知名“环保专家”董良杰,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网络谣言”已经成为破坏网络秩序的“毒瘤”。在网络上传播不实信息,充斥网络的虚假商业宣传,利用互联网捏造虚假信息抹黑竞争对手,以谣博名,追求轰动效应,营销恐慌赚取真金白银,己经司空见惯。更有者利用网络对党和政府进行攻击,在网络世界肆意“扔垃圾”、“泼脏水”,煽动谣言、编织谎言,让网络空间混乱浑浊。这些网络谣言混淆视听,真真假假让人难以分辨,谣言的触手不仅在于政府和企业,已渐渐伸向社会的各个角落,甚至普通老百姓都可能成为网络谣言的传播者或受害者,广大网民对此深恶痛疾。依法治网、依法治谣言,让网络空间更加“干净”、“清明”乃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法律是遏制网络虚假信息恣意妄为的利器。“我发现网上没人管,胆子越来越大,发错了大不了删除。”董良杰说。应对以帖文、博文、微博、短信、飞信、手机报、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发布的虚假信息方面,应对肆意操弄舆论的“网络打手”、“网络公关公司”方面,只有原则而缺乏实际有效防范与惩罚措施的管理办法,还远远不能适应网络发展的现状,不能为有效遏制虚假新闻的传播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网络立法和执法,将有关违背道德底线、侵犯基本人权、恶意扰乱社会的非法行为,纳入法律追究范围,明确法律责任和追究程序,让现实社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准则在虚拟的网络中得以延伸和遵守,让依法管网成为常态,让造谣滋事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从源头上杜绝虚假、有害信息滋生。

  面对网络流言谣传,我们还要加强对网民进行道德自律的引导,推动网络诚信建设,形成网上自律风尚,只有在网络上形成对谣言“人人喊打”的局面,才能让“秦火火”“傅学胜”等绝迹。进一步推进网络实名认证制度,减少利用网络虚拟身份侵害他人权益的可能性,摧毁网络“水军”赖以生存的土壤。对于那些不负责任地发布、传播虚假信息的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实行“零容忍”,切实消除虚假、有害信息传播的空间,使互联网真正成为广大网民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

  “秦火火”、董良杰们的倒下是一记警钟,震慑了超越底线、以身试法的网络不法者。人们期待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犯罪的行动,成为将“七条底线”细化为刚性制度并付诸践行的监管常态。

关键词:网络,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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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红网
责任编辑: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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