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查办贪贿犯罪案542件 认定涉案金额6849万
严查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 我省查办贪贿犯罪案件542件 “人民群众痛恨哪些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就要着力打击哪些职务犯罪!”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省检察机关认真践行为民宗旨,统一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实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查办相关案件542件827人,涉及县级以上单位和乡镇站所国家工作人员、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等,侦结认定涉案金额6849万元。 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办案重点,突出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的犯罪案件,具体查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实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耕地保护等领域的犯罪;重点查办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犯罪,打击教育、医疗、就业、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矿产资源、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犯罪;积极查办党委政府关注、群众联名举报、媒体报道披露、酿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特别是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和黑恶势力、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权钱交易犯罪。承德市检察机关查办征地拆迁、国企改制、家电下乡和新民居工程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6件63人,涉案总金额849万元。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贿赂案件20件20人,涉案金额200多万元。衡水市检察机关查办家电下乡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7人,涉案金额700余万元。 为增强专项打击的实效,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措施、创新方法,积极拓宽案源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和“区域联动办案机制”作用,加强侦查指挥协作,排除干扰阻力。在查办退耕还林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保定市检察院依据近年来省市下拨资金情况,评估各县(市、区)职务犯罪风险程度,用来指导办案工作,并对重大典型案件和干扰阻力大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采取信息通报、召开调度会等方式推进办案进度。到目前,该市共查办退耕还林领域贪污贿赂案件9件15人,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万元。 |
关键词:贪贿,贪污,贿赂,纪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