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脸无人理会之后还需要“拉一把”
昨日上午,一名青年在汉口解放大道万松园路口以一种特殊方式摆摊——称只要给钱,就可以向他吐口水、抽耳光,或者让他下跪。(10月12日《楚天都市报》) 所谓“卖脸”、“卖跪”,就是只要有人愿意出10元钱,可以朝他脸上吐口水;出20元,可以让他下跪磕头一次;出100元,就可以抽他一耳光。如此“卖脸”、“卖跪”,不仅是职业无底线的表现,更是丢尽了一个人的尊严。被人吐口水,被人打耳光是一种耻辱,竟然可以用“卖”钱,恐怕是想钱都想疯了。 据了解,这位青年之所以出此“下策”,是因为做过很多工作,却觉得打工没面子,遂决定创业,没想到的是,创业竟然是“卖脸”、“卖跪”,这算什么创意?何况,为人打工,怎么算是没有面子的事?其实,许多老板在开始的时候,也是为人打工的,等到打工积累了工作经验,等到时机成熟之后,才去自己创业,可这位青年,却只是觉得为人打工没有面子,恐怕在打工的时候,也没有认真去学去做,以致做出如此荒唐的“创业”举措。 打工不是没有面子的事,难道“卖脸”、“卖跪”就有面子的事?打工,赚的是正当的钱,拥有的是劳动者的尊严,能够感受到劳动光荣,可“卖脸”、“卖跪”却是作践自己,以牺牲自己的人格尊严为代价,这样的自虐行为,又如何能够引起别人的兴趣?“卖”不出去是必然的。 现在就业形势严峻,这是不争的事实,今年还恰逢“最难就业年”,即便如此,只要肯吃苦肯努力,还是能够找到工作的。如果一技在身,找工作也不是件难事。可将“卖脸”、“卖跪”当作“创业”,这样的人恐怕是很难得到认同的。天上不会掉馅饼,而“卖脸”、“卖跪”也不会赚到钱,如果真有人“买”了,被打伤了,可能连治病的钱都不够。 有“创业”的想法是好事,但万事必须有“度”,不能违背公序良俗,随便摆个摊,“卖脸”、“卖脆”,不仅让人心生厌恶,而且还违背相关规定。受到公众谴责也是难免的。 一个觉得打工没有面子的青年人,一个竟然把“卖脸”、“卖脆”的青年人,该何去何从呢?对于这样的青年人,我觉得不能一味地谴责,他实在需要有人让其清醒。一方面需要围观者“无人理会”,另一方面也需要好言相劝,劝其悬崖勒马。而职能部门无妨找其谈谈心,帮助其分析现状,为其指明未来的方向。或许在这个青年人心中,也是有“中国梦”的。帮助他,比一味的谴责更能让这个青年人向善。 |
关键词:卖脸,摆摊,吐口水,抽耳光,下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