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取消3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 公交卡不收折旧费
河北省物价局日前下发《关于公布取消取缔规范放开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决定取消取缔规范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2013年11月1日起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32项,取缔经营服务性收费13项,规范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11项,取消省级审核、授权市县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5项,转为市场调节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24项,以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取消的3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1、消费者信得过产品评选费;2、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费;3、消费者信得过产品推荐费;4、产品比较试验费;5、消费信息咨询费;6、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机动车入网服务费;7、铁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8、铁路货物发送综合服务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9、铁路货物到达综合服务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10、铁路货物仓储保管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11、铁路货物篷布服务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12、铁路货运代货主清运消纳垃圾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13、铁路货运代购代加工装载加固材料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14、铁路货运代包装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15、铁路货运代办货物一关三检手续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16、铁路车站内汽车接送旅客服务费;17、窄带ISDN装机移机工料费、手续费;18、窄带ISDN过户费、停机保号费、用户要求改号费;19、普通电话改窄带ISDN、窄带改普通电话收费;20、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费;21、燃气表灶检测费;22、煤气表复置费;23、热网用户供热设施报停及恢复收费;24、城市供水水表维修费;25、公交IC卡设备折旧费;26、汽车客运站厕所收费;27、货运运单收费;28、道路运输货运网络联网协议书收费;29、客运企业票据服务费;30、污水检测服务费;31、走私物品仓储收费;32、农机照相服务费等。 另有1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被取缔,1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被规范管理,气象服务收费、道路救援服务收费等将重新制定收费标准;授权市县管理取消省级审核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5项,包括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城市公共汽车票价、公交IC卡收费、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还有24项转为市场调节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通知要求,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公示的一律不得收取。事业单位新增收费项目须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并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收费。(记者秋凌) |
关键词:经营服务,收费,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