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调解探治医患纠纷 资金缺乏制约全面铺开
保定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建立了由150名医学专家组成的咨询委员会,患者可自主选择由哪位专家对其所涉纠纷进行裁定。 广州CPU伤人案、浙江温岭杀医案、佛山殴打外科医生案……近来,有关医患冲突的事件屡有发生,在医改逐渐进入攻坚期的当下,如何更加有效地缓解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再一次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而我国从2008年起倡导的第三方调解方式,也正成为化解医患纠纷的一个重要渠道,按照国家有关方面给出的时间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要在今年底之前在所有设区市推开。 为这一机制探路,自2010年以来,我省保定、石家庄、秦皇岛等地先后建立了各有特点的第三方调解组织,今年以来,衡水、张家口、廊坊、邯郸等地也在积极筹建第三方调解组织。 省内既有模式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能否真正成为化解医患纠纷的“良药”?在省内全面铺开的进程中,该组织还面临哪些待解的难题?就有关问题,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调解组织体现“中立性” 患方要求赔偿40万元,医方表示最多赔10万元——这是石家庄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最近在调解一个医疗纠纷时遇到的难题。 不久前,一名患有严重肺病的老人到石家庄某医院就诊,在做一项肺部检查时猝死,医患双方由此产生了激烈争执。一段时间的僵持之后,双方来到石家庄市医调委。 “争执的焦点主要在悬殊的赔偿额上。”石家庄市医调委主任曹藏虎说,“我们找来专家明确了医患双方责任,又根据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核算出赔偿数额,再经过保险公司测算,经过调解,最终确定了双方都接受的赔偿额。” 医患双方认为,石家庄市医调委最终能够调解成功,该组织的“第三方”身份是最重要的因素。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构建了医患平等对话的平台,已经成为化解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渠道。”据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衡水、张家口、廊坊、邯郸等地正在积极筹建第三方调解组织。而在之前的三年间,保定、石家庄、秦皇岛已在先行探索中获得了很多经验。 业内人士认为,我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建设已经进入由“点”及“面”的新阶段,这意味着,人民调解正在逐渐成为我省医疗纠纷处理的主渠道。 据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既有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可以分为两大模式,即以秦皇岛、石家庄两市为代表的司法部门牵头模式和以保定市为代表的政法部门牵头模式。 记者发现,虽然两种模式在组织归属、运作方式等方面略有不同,但从人员组成、经费来源等多个角度来看,两大模式均体现出“第三方”的中立性。 石家庄市医调委于2011年5月由市财政出资设立,“由两名退休医生、两名法律专业毕业生、两名获奖民调员和市司法局三名退休同志等9人组成,分成三个调解小组,只要医患双方提出申请,我们就会免费调解。”曹藏虎说,“医调委还有一支近200人的医学专家顾问团,由患者自主抽调相关专家对案件进行评判。” 曹藏虎认为,组织和运行机制决定了该机构姓“公”。 使用同一类调解模式的秦皇岛还进一步将医疗保险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中。 “去年,市卫生局统一确定了承保公司和缴费标准,组织全市28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秦皇岛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说,“此举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保障经过医调委调处的案件能够快速兑现赔偿金。” 与石家庄和秦皇岛不同,于2010年在省内率先成立的保定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能够在第一时间完成冲突现场的处置。 “接到医疗冲突的报案后,我们会第一时间主动介入,在发生纠纷的现场进行调解,遇到暴力事件,还可以与公安部门联动,对‘医闹’有明显的震慑作用。”保定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主任仲博理认为,解决医患纠纷需要一手“调”,一手“处”,两手都要硬,还要将各种积极力量引入到调解中,“这有助于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医患矛盾”。 “对于今年省内多个设区市谋建的第三方调解组织,相关部门不会统一模式。”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认为,综合来看,司法、卫生、保险应该成为未来我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的基本要素。 |
关键词:医患纠纷,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