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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延迟退休不能锄弱扶强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11 22:5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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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12月11日),关于“延迟退休”又有解释传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我国将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式,以一年提高几个月的“迈小步”方式进行。对于双轨制的问题,他的回答是“将适时出台措施解决养老金双轨制”,但“并轨目前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对于延迟退休从哪个群体开始的问题,他的回答是,“可能会考虑从现在规定的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

  媒体的解读对象因此由之前盛传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向了“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有分析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这意味着,所谓“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即是或者至少包含了重体力劳动者,而后者几乎是延迟退休政策讨论时反对声浪的最高的群体、被预计利益受损最大的群体。高挂于门户网站热闻榜上的头题“繁重体力劳动者或首先延迟退休”,让这次的政策解释产生了继续剥夺被剥夺者的观感。

  媒体的解读或有断章取义之虞,但明显展现了公众巨大的改革焦虑。从延迟退休最初论证时开始,民众就普遍忧心此项改革会产生保护既得利益者、剥夺弱势群体的效果,正好与改革设计的价值指向相反。原因说到底,就在于这项改革是建立在双轨制造成的社会不公与社会断裂的基础上的,无论设计者的初衷如何,客观上都是对后者的默认和遵从。

  基于今天的改革情势,延迟退休与打破双轨制不得不同时推行,但后者肯定是逻辑上在先的。换句话说,养老金并轨本应是延迟退休改革的基本条件。一者,从改革的基础上讲,打破双轨制意味着将所有单位都纳入现代社会的保险制度,或者说彻底改变了以单位为基准划分养老金的方式,让延迟退休改革的对象变成了一个相对“均质化”、相对统一的群体,改革要考虑的参数和变量都能够大幅简化;二者,也是更重要的,双轨制的打破为延迟退休的正义性提供了支点,避免了改革在操作过程中因既得利益掣肘、牵制而发生的变形。如果不先厘清这个问题,就等于改革在正义性上出现了暧昧,其能取得的共识和支持可想而知。

  从延迟退休的种种讨论中多可看到,民众在讨论这个问题时会自动站队,自动划分体制内、体制外的立场;任何改革的动向一出现,也会首先面对在二者之间维护谁、对谁有利的舆论炙烤。即使操作这项改革的部门一再解释“延迟退休年龄的问题是作为社会总体政策来研究,并不是单对哪一个领域的就业群体来研究”,但其所面临的改革对象却是确定无疑的两个群体,恐怕并不能粘合成一个“社会总体”。

  双轨制改了多年,但“仍未有明确时间表”。这个逻辑上在先的改革不但没有先推行,现在看来,连跟上延迟退休的节奏都相当勉强。这其实也预示了延迟退休到底能取得什么样的成果。推而论之,今天已经不是“只做,不争论”的改革初期,如果一项改革只论实用性、而不能在正义性和公平性上站得住脚,那么它能走出多远还真令人忧虑。

关键词:渐进式,延迟,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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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张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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