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艳娥带着女儿到献血屋做志愿服务 传递正能量
马艳娥是东方明珠社区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她除了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外,还是河北省志愿服务支队石家庄大队的一名无偿献血志愿者。5年来,她无偿献血十几次,还加入了造血干细胞志愿者队伍,并签订了遗体捐献、眼角膜捐献协议。 这些“义举”在很多人看来都难以想像,她却笑着说:我就想为社会尽一份微薄之力,为女儿传递一种正能量。 家中遭遇变故时得到好心人帮助,现在她用爱心回报社会 2008年起她每年无偿献全血两次 只要周末有时间,马艳娥就会带着8岁的女儿马子涵一起到省会的献血屋做志愿服务。指导献血者填表,做献血知识宣传等。 “如果有人来献血,在填表前,我就会问他一些问题,诸如您三天内有没有喝酒,昨天休息得好吗,一周之内有没有感冒发烧吃药等,来简单地了解献血者的身体状况,以保证优质血源”。记者见到马艳娥时,她正在为参加志愿活动做准备工作。 她说,每次活动前,志愿者群里都会发布活动信息。每次参加志愿者活动,他们都要求统一着装,穿印有“志愿者”字样的红色马甲,还要配戴胸卡和服务卡,来告知大家,他们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志愿者群体。 每当提及成为河北省红十字会志愿者的经历,马艳娥都非常激动。她觉得自己做得事情非常有意义,尤其是每当参加完公益活动后,她的心情都会舒畅好几天。更为重要的是,她想为女儿传递一种正能量,让女儿学会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 在攀谈中,记者了解到,她在成为一名红会志愿者之前,还在悄悄地做着另一件光荣的事情,那就是每年无偿献全血两次。 “第一次献血是2008年5月29日,我记得非常清楚,那是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通过看电视、报纸了解到,汶川伤者急需用血,全国各地都在向汶川‘输血’,虽然我不能到汶川救人,但我可以献血救人。”马艳娥说,她来到献血屋,捐献了人生中第一袋400CC的新鲜血液。 女儿说,妈妈又可以救活一个人了 那时,她被赠予了一个印有“无偿献血证”字样的小红本,每次献完血,小红本上就会留下献血记录。记者看到,从2008年至今,她已经无偿献血19次,全血2400CC,成分血14个治疗量。 献血第一年,女儿才3岁。慢慢地,女儿长大了,最初看到她的这个小红本颇为好奇,总是不停地问妈妈:什么是献血,为什么要献血,献出的血都给什么人……受到了妈妈的熏陶,在马子涵的眼里,献血光荣,献血可以救人。此后,凡是妈妈献完一次血,她总会自豪地说:妈妈又可以救活一个人了! 2009年,马艳娥去献血屋献血时,看到旁边有人在填写表格,是有关志愿加入造血干细胞志愿者队伍的申请书。她了解得知,这主要是为救助白血病患者而建立的组织。她想也没想,就填写了这张申请表,成为了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我的资料已经录入了中华骨髓捐献库,只要有患者与我的配型成功,就能捐献我的造血干细胞,救治一个病人了。”说这话儿时,马艳娥很兴奋。 慢慢地,她接触了解的情况日益增多,还了解到有专门的志愿服务组织——河北省红十字会。2010年,在接受了专业培训,并义务服务80个小时后,她成为了河北省红十字会志愿者。 签订遗体捐献、眼角膜捐献协议 “做红十字会志愿者与献血志愿者是两码事,前者不一定要献血,献血完全根据个人意愿。”马艳娥非常乐意献血,还献全血和成分血。她认为,她能献血还证明一点,那就是她身体健康。 自从加入志愿者队伍后,她参加的活动多了,也接触到了不少热衷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很多人的故事都让她感动。“在我们志愿者队伍中,有一对中年夫妻,他们也一起献血、一起做无偿献血的宣传志愿者。”马艳娥说,他们加入志愿者队伍,是因为其母在车祸中受重伤,正是及时输了血,才挽回了生命。为了回报社会,他们开始无偿献血。在他们志愿者队伍中,不乏有类似经历的人。 马艳娥家也曾遭遇重大变故,后来,在得到了社会和好心人的帮助下,她才有了现在的工作,她对社会和他人心存感激,便想到通过这种方式,来回报社会。2010年3月16日,她还签订了遗体捐献书、眼角膜捐献协议,希望百年之后,能将遗体捐献给社会,做科学研究和治病救人之用。 作为一名无偿献血的志愿者,在日常的宣传活动中,她发现人们对献血还存在一些误区,她想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告知大家献血对身体无害。(文/图社区记者杜慧)
|
关键词:献血,志愿服务,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