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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费出院即报本月起试点 河北首例患者“尝鲜”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04 10:4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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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出院时就能领到报销的血费,真省事儿。”昨日(12月3日),栾城县医院住院患者家属韩先生高兴地领到1960元血费报销款。

  继去年我省启动省内异地用血就地报销后,今年12月1日起,我省又在河北医大四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栾城县医院试点血费出院即报。

  栾城的韩先生一家首个享受了这项便民政策。

  仨医院试点血费出院即报

  40岁的韩先生连续四年献血,目前已无偿捐献血1600毫升。

  前不久,韩先生的爱人因为子宫肌瘤住进了栾城县医院,治疗期间因为贫血输入8个单位的去白悬浮红细胞。按献血政策,韩先生一家的用血费用都能报销,根据规定可报销1960元。意外地是,他没有来回奔波,昨天在栾城县医院就领到了钱。“以前,我们得拿着材料去石家庄市里的省血液中心报销,来回跑一趟就得大半天,还得搭车费。”韩先生说。

  据悉,为让献血者方便报销,12月1日起,我省在河北医大四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栾城县医院试点血费出院即报。

  血费出院即报将适时扩大

  无偿献血者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试点医院临床用血,经审核通过后,可在出院时报销血费。每单位(200毫升)普通全血220元。

  报销血费由试点医院先行垫付,医院可直接减免费用或与报销人现金结算。之后,试点医院将定期与省血液中心结算。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后出院结算前,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试点医院提交报销所需材料。

  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办理无偿献血相关人临床用血费用报销事宜。

  今后,省卫生计生委还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根据试点运行情况,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文/记者陈雪

关键词:献血,血费,出院即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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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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