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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国土局公开曝光13处违法违规休闲庭院项目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15 09:5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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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石家庄市周边部分县(市)区出现了以个人、公司、合作社为经营者,以设施农业为名进行休闲庭院等非农业建设的项目,采取手机短信和小广告等方式向社会推介宣传,并大量向外租售。这类休闲庭院式项目,未按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的规定中,有关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的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属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现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或租赁此类庭院,个人利益不能得到法律保障,请市民不要租赁或购买。

  现将我市违法违规休闲庭院项目公布如下:

  一、河北鼎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龙泉绿洲项目。位于槐安西路北侧、西三环西侧,未经批准租用大谈村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桥西国土分局于2011年5月9日立案查处。

  二、栾城县雅林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发的雅林水岸农业观光园项目。位于体育南大街西侧200米、东尹村村东北,未经批准租用东尹村村东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栾城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5月7日立案查处。

  三、裕华区景祥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栾城县明辉种植专业合作社共同开发的秀水庄园项目。位于体育南大街西侧300米、环城水系南岸、东尹村村北,未经批准租用东尹村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栾城县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9月19日立案查处。

  四、裕华区国普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发的宋村休闲庭院项目。位于裕华区宋村村西、翟营大街东侧,未经批准租用宋村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建设。裕华国土分局于2013年7月23日立案查处。

  五、裕华区风林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发的方村休闲庭院项目。位于裕华区方村村东北,河北第二机械厂家属院西南,未经批准租用方村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建设。裕华国土分局于2013年7月23日立案查处。

  六、长安区西庄村委会开发的西庄生态观光园项目。位于长安区西庄村村北,未经批准占用本村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建设。长安国土分局于2013年6月24日立案查处。

  七、正定县塔元庄林果蔬种植合作社开发的大孙村休闲庭院项目。位于正定县塔元庄村西北,南水北调倒洪渠东侧,未经批准租用大孙村集体土地开发建设。正定县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8月29日立案查处。

  八、正定县西北街村村民张兵开发的休闲庭院项目。位于正定县塔元庄西北、南水北调倒洪渠东侧,未经批准租用大孙村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正定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5月15日立案查处。

  九、鹿泉市铜冶镇永壁北街村范聚彦等6户村民开发的休闲庭院项目。位于鹿泉市永壁北街村村西北、水岸美景南侧300米,未经批准租用本村集体土地开发建设。鹿泉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6月17日立案查处。

  十、河北金茂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休闲庭院项目。位于鹿泉市羊角村村南、环湖路南侧,未经批准租用羊角庄村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建设。鹿泉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6月19日立案查处。

  十一、华森农业种植公司开发的休闲庭院项目。位于鹿泉市岭底村山前大道西山一号住宅小区对过,未经批准租用铜冶镇岭底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鹿泉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6月4日立案查处。

  十二、石家庄市鑫福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发的休闲庭院项目。位于鹿泉市西龙贵村村西、南水北调东侧,未经批准租用寺家庄镇西龙贵村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建设。鹿泉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6月24日立案查处。

  十三、鹿泉市峰洲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发的休闲庭院项目,位于鹿泉市南降壁村村西北、红旗大街西侧,未经批准租用寺家庄镇南降壁村集体土地开发建设。鹿泉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6月5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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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国土资源局网站
责任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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