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日前,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18年实现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32500元以上,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在全国排位均有所提升,力争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更快一些,进一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而据省政府《关于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中数据显示,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19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510元。 另据最新全国2012城镇居民收入排行,河北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543.4元,位列全国第19位。 以经济增长促进就业,以就业稳定增长 “充分发挥就业在居民增收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把促进就业放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位置,以经济增长促进就业,以就业稳定增长,多上项目、上好项目。”根据《意见》,同时大力发展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制定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措施。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乡(镇、街道)和社区基层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强化失业调控。 大力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加快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使劳动者具有获取更多劳动报酬的能力。加大在岗职工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注重产业转型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富余劳动力的再培训,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的力度,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至25%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自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将就业困难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通过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灵活就业、建设充分就业社区等途径,进一步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 降低创业门槛,强化创业资金支持 “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创业门槛,放宽准入领域、经营范围、非货币形式出资比例、名称登记和经营场所等方面的限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完善并落实鼓励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意见》指出,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鼓励科技人员创办、联办创新型科技企业,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和城乡自谋职业者自主创业。 各级政府要设立并多渠道筹集创业引导资金,规范发展创业投资机构和风险投资公司。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降低反担保门槛。加快发展科技保险,鼓励担保公司开展科技担保业务。支持创业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股权转让和引进投资人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同时,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积极搭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努力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加快创业辅导基地建设,提升其服务功能,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人力资源和跟踪扶持等服务。 |
关键词:居民,收入,就业,企业,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