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公告
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预测我市未来三天将出现严重污染天气,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4年1月17日零时至1月19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工业企业限排污染物20%以上,关停10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 2、滨江路、百泉大道、邢州大道、襄都路围合区域内,对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实施限行。公务车停驶30%; 3、建筑、拆迁工地停止土石方施工,落实围挡、覆盖、洒水等措施; 4、路街采用湿式清扫,并实施喷水、喷雾降尘措施; 5、建议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使用。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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