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保定市拟实施十方面43件惠民事项
中共保定市委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14年拟实施的十方面43件惠民事项 一、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着力解决机动车污染问题。加强黄标车治理,年内注销黄标车2.5万辆;更新清洁能源客运车辆100台。 第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保运集团 2、大力减压煤炭消耗。加快集中供暖建设,加强煤炭质量监管,改造取暖燃煤锅炉300台。 第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用事业局、市质监局 二、加强城市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 3、大力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在市区2700个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159个路口安装车辆查缉布控系统,实现对市区所有主干道路、城市出入口、重点部位、重要行业的全方位覆盖和全时段监控,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第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规范市区养犬行为。集中治理“狗患”问题,保障群众人身安全。 第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5、构建现代化垃圾转运系统。完成1000吨大型垃圾转运站主体工程建设。 第一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6、继续实施保定火车站西站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开工建设东广场及地下停车场、东广场铺装及绿化、东下沉广场、知青路(铁路至建华大街);续建完成阳光大街、一亩泉河路、公交停车场等工程的剩余部分;年内完成知青路(朝阳大街至阳光大街)建设。 第一责任单位:市火车站改扩建指挥部 7、继续实施高铁片区站前广场工程。年内完成站前广场地下交通枢纽工程、地下旅客服务配套建筑工程和地上广场景观建筑工程。 第一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8、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和城星通道建设。乐凯大街南延、东风路西延、复兴路西延开工建设并完成部分道路工程;白洋淀大道、北三环东延、朝阳大街南延完成主体工程;瑞祥大街北延完成道路、桥梁、排水、路灯、绿化工程等建设内容;沈庄路道路工程(瑞安路东延)完工。 第一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市交通运输局 9、加强市区桥梁建设改造。完成建设南桥、光明桥、幸福桥、五爱桥等4座危桥的重建或改造工程。 第一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10、推进市区小街巷、路灯维修改造。完成24条小街小巷雨、污水管道及道路维修改造;对天威东路(东二环-东三环)、天威西路(大堤-西二环)安装路灯设施,并对76个路段已有路灯设施进行改造。 第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用事业局 11、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按照“市、区、产权单位、业主共同负担”的原则,对市区36个老旧小区的供热设施进行改造。 第一责任单位:市供热办、北市区政府、新市区政府、南市区政府 12、继续实施新型光源“进区入户工程”。在5个社区安装3万盏LED半导体照明新型光源,并实施补贴。 第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3、实施便民市场新建改造。建设长城南大街便民市场(刘家疃),改造五一九便民市场,迁建化纤便民市场。 第一责任单位:市市场办、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行政执法局、南市区政府、新市区政府 14、推广居家缴费模式。结合城市数字电视网络,安装居家购电系统1万户。 第一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三、改善群众住行条件 15、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新建农村公路800公里。 第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政府 16、实施安居工程。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4000套,其中市区17000套,各县(市)17000套;完成政府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欣悦佳苑小区建设及分配。 第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政府 17、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布局。调整开辟市区公交线路4-8条;新开通“公交学生专线”4条;推行厂矿企业和大专院校公交订制服务,方便群众日常出行。 第一责任单位:保运集团 18、规范出租车行车秩序。在市区内建设314个出租车落客点,改善群众候(乘)车环境。 第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 19、开展公共自行车服务试点工作。完成公共自行车试点规划方案,在市区推行公共自行车服务,提倡“绿色环保、低碳出行”。 第一责任单位:保运集团、市规划局 四、实施教育惠民工程 20、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全市1020所学校接入宽带网络,实现校校通;建设改造多媒体教室7882间。 第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21、实施山区教育扶贫。启动建设山区寄宿制学校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总投资4.46亿元,建成68所寄宿制学校。2014年建成34所,完成投资16636.53万元,建筑面积75892平方米。 第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涞源县政府、涞水县政府、易县政府、唐县政府、曲阳县政府、顺平县政府、阜平县政府 22、切实解决家庭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实施贫困生教育资助项目,全年资助学生10万人。 第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3、加强市直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保定一中教学楼,建筑面积13800平方米,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新建保定十七中教学楼,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年内开工建设。 第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提升医疗惠民服务 24、继续实施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项目。市儿童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完成二次结构、内外装修及设备安装;市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完成二分之一主体工程;市第一中心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完成地上二层工程;市第三中心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项目完成二分之一主体工程。 第一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中心医院、市第三中心医院 25、提高农村优生优育水平。为全市6万对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体检,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第一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26、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6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第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有关县(市)政府 27、提高早餐业和“小饭桌”食品安全水平。巩固提升2013年早餐安全示范点300家,2014年再创建150家早餐安全示范点,其中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各创建5个,市食药监局创建20个;加强学生“小饭桌”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标准,定期向社会公示,维护中小学生用餐安全。 第一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白沟新城管委会 28、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举报体系。整合现有资源,统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受理电话为12331,依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开通举报受理平台,形成集接诉、受理、处置、督办、反馈为一体的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举报体系,提高食品药品社会监督水平。 第一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9、发展便民服务体系。依托“河北军粮”、“俏馔馒头”等品牌优势,全市新建37家河北军粮便民店,其中市区新建16家,21个县(市)各新建一家。 第一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各县(市)政府 30、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在徐水县建设保定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严格对病死动物的管理处置。 第一责任单位:市畜牧水产局、徐水县政府、满城县政府、清苑县政府、安新县政府、南市区政府、北市区政府、新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白沟新城管委会 七、拓宽就业再就业渠道 31、为群众就业提供更多帮助。举办各类招聘会,帮助2.95万失业人员和0.94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第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2、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阳光工程”免费培训1.5万人次;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4500人。 第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残联 八、帮扶社会弱势群体 33、努力帮扶残疾人。免费为贫困残疾人供应辅助器具3000件;为所有贫困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每人每年260元;为3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 第一责任单位:市残联 34、对社会弱势开展法律援助。市本级援助案件150件;公证法律援助100件。 第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九、丰富群众文体生活 35、实施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活动。 第一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 36、扩大“文化润古城”活动覆盖面。每月组织一场大型文艺演出;在社区、广场举办各类文艺演出500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第一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37、丰富进城务工人员文化生活。市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为进城务工人员免费开放;为进城务工人员免费办理图书借阅证;组织文艺院团和电影放映队到重点建筑工地或进城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举办文艺慰问演出和电影放映,并对文艺爱好者进行辅导。 第一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38、为群众性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完成市体育场维修改造工程;为25个社区安装健身器材。 第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十、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39、方便外来人口办理落户。简化程序,简便手续,对符合在市区和县(市)城镇落户政策的有稳定工作并自购房屋的、有稳定工作并租房居住的、有稳定工作并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夫妻投靠的、父母,子女投靠的、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毕业未满三年的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具有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等七方面外来人口及时办理落户。 第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0、推进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削减前置条件、简化办理环节,大力推进项目审批全程代理服务、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机制和先批后补、先批后审为主要内容的“承诺审批制”。 第一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41、提高为民服务效率。对原有22条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整合,开通961890(市长热线)群众服务热线电话,全天24小时受理全市行政区域内群众诉求。 第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42、整合为民服务资源。与社区服务中心大厦项目开展合作,以资产置换的方式启动重建市行政服务中心,改善服务窗口环境,扩大为民服务功能。 第一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局 43、畅通为民服务渠道。各县(市、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水、电、暖、燃气、公交等企事业单位全部开通政务微博,与市政府官方微博实现在线衔接和工作互动。 第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关键词:保定,民生,实事,大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