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验收有助增强科技投入含金量
近日,东莞市出台《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对重大科技项目的组织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和验收结题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3月5日《东莞日报》)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中国经济发展要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关键是要靠科技力量。十八大鲜明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毫无疑问,这是一项立足全局、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决策。 实施好这一战略需要我们认识并理清推进科技改革和创新中存在的各种关键问题,其中就包括科技经费管理的完善。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科技投入。例如东莞市从2011年开始,“科技东莞”工程每年投入的专项资金达20亿元。理论上,财政资助有利于引导企业开展战略性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究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先进技术提升传统产业项目,进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然而,大手笔的科技投入要想收获理想的产出效果还有一个重要前提,即保证科技投入真正用在科技创新这个刀刃上。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出台了各种扶持财政措施;但与此同时,类似“骗取专项资金”的案件数见不鲜。那么,在科技投入领域,是否存在类似现象呢?答案是肯定的。中国科协的一次调查就给出了直观数据: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正因如此,“科技东莞”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也必须保证科技投入的精准率,谨防一些人借发展科技之名骗取财政资助资金,导致科技没资助起来,个人荷包先被“资助”鼓了。 令人欣慰的是,东莞市去年6月重新制定出台了《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资助办法》,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情况、骗取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资金的,不仅会被停止拨付财政资助资金,以及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资助资金,还会处被骗取财政资金10%以上50%以下罚款,取消项目单位三年内申报资格。而眼下,东莞市制定出台的《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对重大科技项目的组织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和验收结题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不失为对《资助办法》的一个补充。 如果说《资助办法》旨在对骗取资助资金行为进行打击,那么《管理办法》则立意更高———重大科技项目不仅不允许出现“挂羊头卖狗肉”之骗取资助资金现象,更是必须保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科技含量”;不仅要“卖羊肉”,还要卖高质量高标准的“羊肉”,否则“质检”(项目验收)不合格,不能从财政资助资金中“分羹”不说,还可能被严肃处理。 总之,科技创新无止境,科技管理机制改革也无止境。东莞在实施“科技东莞”工程过程中,针对科技改革中出现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思考、创新、调整科技管理机制,这种姿态无疑值得肯定。笔者更是期待中央不断强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的顶层设计,真正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邓子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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