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批捕案件公开听审提高执法透明度
“作为辩护人,我认为其虽然触犯刑律,但是没有逮捕的必要。”“本案犯罪嫌疑人刘占增作为诊所经营者,知假卖假,如不采取逮捕措施将有干扰作证、销毁药品的可能,侦查人员建议对其逮捕。”近日,河北省首个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审在曲阳县看守所进行。在保定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主持下,侦查人员和辩护律师围绕刘占增是否适用逮捕强制措施、有无社会危险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两名受邀参加听审的曲阳县人大代表听完案件基本情况后,也发表了意见。听审过程中,书记员当场制作笔录,参加听审人员签名、按手印、盖章后留存。办案检察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结合案卷材料制作了《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 2013年10月,保定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审程序规定(试行)》。根据这一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无社会危险性、不适宜羁押、侦查活动有违法犯罪情形等几类审查逮捕案件,可以进行公开听审。同时,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等社会人士参加公开听审。“这一规定,重点是提高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权。”保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说。(通讯员王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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