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中院公布45名失信“老赖”名单
4月9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45个涉民生案件的45名失信被执行人。 2013年12月,全国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案件范围包括: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等十大类涉民生案件。 为督促案件执行,市中级法院部署开展“执行百日会战”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法院229件涉民生执行积案已全部办结107件,部分执行到位案件29件,执行到位标的550.1万元,新收涉民生案件220件,执结90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26.9万元。其中,办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45件,兑现企业职工及农民工工资64.13万元。市中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涉民生执行积案多为难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往往无财产可执行,是执行工作的难点。 此次公布的45名“老赖”均为涉民生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多数是自然人,案件标的额从0.15万元至57.6095万元不等。在案件未执行完毕前,他们将面临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惩罚措施。市中院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优先办理涉民生案件,做到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另外,为推进“阳光司法”,市中院制定《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涉及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对外委托程序公开等七大方面内容,对案件各个环节逐步实现网上公开。 (本报记者田晓丽) 45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翟燕娜、牛桂祥、韩老江、董二口、宋存雨、杜学国、李省波、关利辉、张著、韩建方、李卫斌、河北恒安玻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平和)、田桂希、赵卫月、赵利兵、肖瑞峰、马敬刚、吴俊喜、刘艳阳、张宛露、王华兵、樊国军、邢台市三星通信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孙祥剑)、刘斌、王春宁、朱爱国、邯郸市天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香梅)、刘计华、张立波、李同安、济宁市恒力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党满玲)、刘倩倩、高占鹏、张庆丰、刘凤军、刘增军、董京云、张凡、李志军、牛世军、苏亚兴、李京汉、张立强、刘哲营、马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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