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阜平引资建设煤炭园区占用千亩林地被查
“告到国家去” 当地村民不断向上反映,最终阜平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非法占用农用地一事,一经查实,“罚款并追究占地者刑事责任” 转租并不顺利。有村民认为,这千余亩林地虽被七八十户村民承包,但却是村集体财产,应该是全体村民受益,“侯惠林把钱给承包有地的村民,村集体一分钱没落着!” 西王林口村一名村干部证实,就以上问题,村两委班子也找过乡政府,但乡政府称,这是县重点工程,“不让我们闹,怕影响工程进度。” 一个多月后,侯惠林结束拿地。2012年4月28日,煤场动工建设。 新京报记者拿到的一份“煤炭营销园区工程内部管理协议书”显示,当年4月26日,林恭顺与人签订了这份协议,雇人开挖、平整土地。 侯惠林此时得知,林恭顺又找了其他投资者,合资成立了阜平县宇晖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晖公司)建设、经营王林口煤炭营销园区。侯惠林被排除在股东之外。 与此同时,刘占明和高文平等村民开始上访反映林地被非法占用问题。 村民们首先找到阜平县森林公安局,被告知不予立案。 2012年5月,刘占明等人向省里反映问题,河北省森林公安局前往阜平,对推平山林行为当场制止。但查处者刚走,投资商又开始平地。 当地一名政府官员透露,由于投资商跟政府签订的合同规定,如因政府协调不力延误施工造成停工损失,县政府赔偿损失,“从这个角度说,一旦停工,县政府比投资商还着急。” 多位村民称,工程的复工令他们感到“光在省里告不顶事了,必须告到国家去”,于是村民们给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写举报信。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很快将案件交由河北省森林公安局办理。2012年9月底,河北省森林公安局再到阜平。 参加了这次河北省森林公安局和阜平县森林公安局协调会的刘占明称,会上做出决定,由阜平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非法占用农用地一事,一经查实,“罚款并追究占地者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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